目的:制定物料计量管理规程,保证物料计量的准确性,防止发生差错。
范围:用于原料、辅料、中药材、包装材料的验收、发放计量管理。
责任者:物料管理部
内容:
1.进厂的原辅料
1.1凡包装完好,货源稳定的原辅料除清点全部件数外,还应抽样称量。如发现与标示重量不符(超过标示量±0.5%)应逐件计数,对重量不稳定的原辅料,应逐件计量。
1.2入库原辅料称量超过标示量过大时,应及时通知物料管理部部长做补退手续。
2.进厂的中药材
2.1除清点全部数量外,还应抽检包装数量与标示量是否相符。按各品种到货件数的20%抽取,进行复核。
2.2每个包装的净量与标示量相比较,不得相差±1%,则视为包装数量合格。
2.3如发现与标示量相差过大时(﹥1%)则按以下公式计算短少数:累积短少数÷抽检件数×该品种到货件数。
3.进厂的包装材料。
3.1纸箱、纸盒:按来货的最小包装数量,抽检10%。
3.1.1在抽检的小包装中如有二个小包装发现短少或个别小包装短少两个以上,则对来货全检。
3.1.2如果第一次抽检10%的小包装中只发现有一个小包装短少一只,则另抽检10%。应该没有短少,如有短少则对来货全检。
3.1.3不足20个小包装数则每次抽检3个小包装。
3.2纸盒:按来货的最小包装数量,抽检1%。
3.2.1如有二个小包装发现短少或一个小包装短少两个以上,则按以下公式计算短少数:累积短少数÷抽检有短少的小包装数×来货总共小包装数。
3.3PVC硬片、铝箔。
3.3.1以小包装计,来货在20个小包装以下,则按20%抽检,20个小包装以上则按10%抽检。
3.3.2每个小包装的净重与小包装上的标示重量比较,其中有一个小包装短少,但不超过0.3㎏,则视为合格。
3.3.3如有二个小包装均有短少,或虽只一个小包装短少,但超过0.3㎏,则每个小包装均要复称,计算总短少数。
3.4标签、说明书、装箱单、封口签、防伪签。
3.4.1以最小包装计,50个小包装以下按10%抽检,50个小包装以上按5%抽检。
3.4.2每个小包装内的实际数量与标示量如不相符按抽检实际数量办理入库,并通知供货厂家来人处理。
3.5塑料瓶、安瓶
按来货总件数的2%抽检每个包装的实际量与标示量应相差±3个以内,超过3个以上,则按以下公式计算短少数:累积短少数÷抽检件数×到货总件数。
4.对发到车间的原辅料及包装材料均按规定数量由仓库保管员与车间核算员共同清点,清点后经双方核实无误后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