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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为了对仓存物料的有效控制;使物料收发、搬运、贮存有序进行;并保证维护物料品质;确保库存物料数据能准确、及时得到共享;确保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保证公司货物得到合理周转、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以达到对产品的品质要求。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货仓内所有物品(原材料/零部件/包装材料/成品/工具附料/五金配件/危险物品)的管理。
3.0、职责:
3.1、仓管科:负责对公司所有物料的收、发、储存、搬运、交付的管理及仓储量的控制;数据录入和库存报表作成.
3.2、PMC 部:负责对物料出入数量、仓储量的控制及成品出货计划按排。
3.3、品质控制部:负责对物料入仓的检验及仓储状态的复核;对物料储存期限、仓储环境的标准制定。
3.4、采购中心:负责进货物料的订单下达;退货的联络供应商/外协加工单位及跟进供应商/外协加工单位的补货工作。
4.0、程序:
4.1、物料收货、发料、退仓:
4.1.1.货仓根据采购PO对供应商送货、退货和生产工单对生产部门的交库、发料、退货等交收.
4.1.2具体按照《物料收、发、补、退运作指南》进行。
4.2、不良品处理:
货仓根据品管判定不良的物料进行处理,具体依照《物料收、发、补、退运作指南》及《处理仓运作指南》进行。
4.3、出货包装:
货仓包装员按工程发放的《包装作业指导书》对成品做相应的包装工作。
4.4、成品出货:
4.4.1、PMC部根据月《出货计划》和报关、船务、商检等部门的单证备齐情况,将《出货通知单》发至货仓、品管、生产等相关部门。
4.4.2、货仓出货负责人根据《出货通知单》上的型号与数量,提供库存不足
的型号与数量,通知生产与PMC以便即时做对应按排。
4.4.3、出货负责员根据PMC最终确认出货数量,开出《装箱清单及重量证明单》,经部门主管签字认定后,发送一份与报关科做报关工作;出货负责人依单清点、编号、粘贴出货标签等工作。
4.4.4、出货完毕后相关单据及时录入系统,并分派到相关部门。
备注: A、单据及手续不全,一律不予办理出仓手续;
B、所有成品出仓,必须依据入库批号,严格按先进先出进行作业。
C、每次成品装车完毕后必需拍照存档。
4.5、停滞品处理:
4.5.1、仓库应每月对帐目与实物进行清点,对于连续6个月未有进出的成品及零部件、原材料均列为“停滞品”范围进行管理,并于每月10日前作出“停滞品清单”提交相关部门处理。
4.5.2、停滞品具体作业方法依照《停滞品管理指南》执行相关作业。
4.6、搬运:
4.6.1、物料的搬运必须使用合适的运输工具,如:叉车等;
4.6.2、运输工具必须定期检查、保养;
4.6.3、需搬运的物料必须包装、堆放良好避免在运输途中倒塌、刮伤等;
4.6.4、严禁超高、超快、超量搬运物料,搬运限高2.0m;
4.7、贮存/防护:
4.7.1、贵重物料必须贮存在出入受限制的地方。
4.7.2、贮存的环境必须通风、干燥,如物料对温度、湿度有特别要求时,将按要求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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