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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障学院教职工及学员的工作学习需要,使仓库管理更加合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学院后勤仓库工作人员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三条职责
仓库管理员负责物资入库、出库、储存、防护、盘点及物品归置工作;
第三章、物资的入库与保管制度
第四条 物资到达学院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规格进行核对、检查是否完整、清点後方可入库,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
第五条因工作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并当场填写出库单)。
第六条物资入库后,仓库保管员应认真履行货物保管职责,入库物资一律登造册保管。
第七条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一) 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二)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三) 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第八条 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第九条 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物资的领发制度
第十条 库管员根据领用人的需求如实领发,并填写“出库单”由领用人签字,若领用人没按“开源节流、以物易物”的规定领取,库管员有权拒绝发放物资。
第十二条 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仓库管理制度原则。
第十三条 领用人员所需物资无库存,库管员应及时通知使用者,使用者按要求填写请购单,经院长批准后交后勤主管及时采购。
第十四条 任何人不办理领用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库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第十五条物资借用
(一) 需严格按照“物资领用表”来发物资,并填写 “借用单”进行作业。
(二)“借用单”上特别需要注明物资名称及规格,以便于后续识别进行入库作业。
第十六条物资归还
(一)已办理归还的可以装订存档,未归还的不予装订,需要对当事人进行追查,直到归还工具并开具相关单据作归还手续或说明原因进行报损。
(二)物资归还时仓库办理人均需要签名确认,借用人未签名的不予办理借用。
第六章物资盘点制度
第十七条 物资盘点分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定期盘点即指每期月底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不定期盘点即指监管部门对库房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十八条 物资盘点的主要内容:检查物资的账面数量与实存数量是否相符;检查物资的收发情况;检查物资的存放情况;检查各种物资的有无超储积压及损坏。
第十九条对物资的盘点一般采用实地盘点法。
第二十条盘点时相关人员(财务、库管人员)必须在场。
第七章物资报损制度
第二十一条因各种原因损坏、淘汰、不再使用物品实行物资报损制度。
第二十二条报损的物资必需经相关主管同意,并由领取人填写报损单并签字领取。
第二十三条注意节约,对有可能报损的物品做到即买即用,尽量减少库存。
第八章物资消耗成本内控制
第二十六条对于易耗品的控制:
根据每月在校人数的不同,对洗手液、卫生纸、垃圾袋等易耗品进行盘点与其他月份对比,科学管理以免出现员工外带或学员拿到宿舍供私人使用,根据每月新员工接待人数进行一对一发放毛巾、口杯以免不必要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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