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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确保成品进出按规定进行,确保成品数据的准确性、成品的完好性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成品的管理
3. 职责
3.1. 物控部负责成品仓库的管理;
3.2. 稽查小组负责成品管理的不定期检查;
3.3. 行政部负责成品管理的奖惩考核工作。
4. 程序
4.1 成品入库
4.1.1 考虑到成品仓库的实际情况,目前成品入库管理采取包装好的成品拉出包装车间后即为初步入库,放置规定区域;
4.1.2 拉出的成品机交成品管理员入库时,由成品管理员核对数量,盖上日期印章;
4.1.3 每天下班前品质部对成品进行抽检,抽检合格报成品管理员,成品管理员一次性同包装拉核对当天总入库量,开单确认;
4.1.4 根据目前仓库情况:原则要求出包装车间或规定的暂放区的成品就算入库,要求及时通知成品管理员办理入库,一天可以几次,先分开计数,每天开一次进仓单。封闭式仓库有空地时,所有内销机要求入封闭库,封闭库满时,可以放置其它规定区域。
4.2 成品贮存
4.2.1 所有成品存放时,允许堆码高度规定:5”6”7”机,不允许超过四层(件),7”10”背投及所有10”机不允许超过3层;
4.2.2 成品堆放时要求贴有标识侧面朝外,能方便清点和查看,同种机原则上要求集中存放(如果一次性库存量大时,要明显标识),并标识清楚;
4.2.3 成品存放区保持离墙距离30cm以上,不能直接放置于地面(长久放置时),要用专用垫板;
4.2.4 成品库要建立书面帐本,每天应进行结算,确保帐物相符;
4.2.5 没有成品管理员的允许任何人不得搬运、挪动成品,检验员抽检时要通知成品管理员,明确数量,抽检后及时归还;
4.2.6 成品管理员应不定期检查成品保管情况,核对帐目,确保电脑数、帐本数及实物数三统一;
4.3 成品出库
4.3.1 销售部要求出货时,销售部发货员应通知成品管理员,由成品管理员安排搬运,双方核对数量后集中装车;
4.3.2 销售部发货员不经成品管理许可,不得拉货;
4.3.3 出货时,应检查外箱是否标有日期印章(即已入库标识),如发现无,不能装运,并找出原因,核对数量;
4.3.4 出货单要经双方签名确认。
4.4 帐目管理
4.4.1 成品进仓应开具成品“进仓单”,包装拉开具,成品管理员签认,并保存一联,同时,依据进仓单,录帐;
4.4.2 成品出仓由成品管理员开“出仓单”,出仓单由销售部发货员签认,交一联于销售部;同时,即时录帐;
4.4.3 成品进出库单据应一式三份,一份自留,一份将相应提货部门,一份报物控部;
4.4.4 相应环节人员应做好电脑数据的录制,并确保原始草稿同电脑单据保持一对一,并保证数据和记录的准确性;
4.5 监督检查
4.5.1 物控部应不定期检查成品管理情况,以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5.2 稽查小组应不定期地对成品管理进行稽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将稽查结果更入员工业绩考核;
4.6 处罚
4.6.1 对违反本制度,属一般不符合的,发现一处,扣个人分一分,属严重不符合的,发现一次扣三分,并扣30元,月度统计指标超标,按《物料管理制度》(综合)实施;
4.3.3 一般不符合指的是偶然性、局部或个别性不符合情况,如极少数价值低物资数目不相符、个别未实施、个别单据错误价值不大等,或属偶然性的失误码,不会造成多大损失的;严重不符合指的是:普遍性、数量大、严重、损失大、整体性失效、完全未实施、弄虚作假等;(成品数量误差超过8台即为严重)
广州飞虎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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