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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对公司生产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呆滞料进行及时有效的预防控制和处理。防止库存资金积压,提高物料储存能力、提高存货周转率,促进公司资金的良性运作。
2、呆滞料定义
是指储存期限超过3个月仍未使用过的物料,或3个月内有使用但存量过多、用量极少、库存周转率极低的物料,以及超过保质期的物料。
3、范围
适用广州公司成品仓呆滞料的处理。
4、呆滞物料处理小组
公司呆滞料处理小组成员:品质部、设计部、销售部、计划采购部、储运部.财务部.总经办代表成员组成。
呆滞物料处理小组负责呆滞物料清单汇总,处理方案的确定、报批和执行。
呆滞料处理流程图:
呆滞料处理流程图.png
5、职责
5.1 品质部:负责呆滞料质量的判定工作,判定结果可分为:合格、不合格、报废等。
5.2 设计部:因产品变更、产品停产、产品优化,设计部应在变更发生后一天内通知计划采购部并给予相关指引,以防止呆滞料的产生。已造成呆滞料的,应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5.3 销售部:因客户订单取消或变更、市场需求预测变化,业务部应在变更发生后一天内通知计划采购部并给予相关指引,以防止呆滞料的产生。对已经造成呆滞料的,需接受计划采购部的安排,参与评审,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5.4 计划采购部:负责生产经营过程中呆滞料产生的预防控制工作,提出呆滞料处理申请,询证、判定呆滞料产生的原因,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工作,对评审结果提交相应的部门进行处理,并对评审结果提出原因分析报告及改善预防措施给总经办。对需返修返工的呆滞料,下达返修工单指令;对呆滞料需要供应商协助加工的,由采购联系供应商处理。
5.5 储运部:负责呆滞料的接收、储存管理工作,并负责《呆滞物料清单》的提报及账务处理;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呆滞料处置工作,包括呆滞料返工返修、退换等工作。
5.6 财务部:负责对呆滞料处置过程的监控、核价、评估等工作。
5.7 总经办:对呆滞料的处置进行审批。
6、呆滞料处置程序
6.1 呆滞料处置每一个月组织一次评审清理工作。
6.2 储运部在每月20日之前提供呆滞料的清单给计划采购部和总经办。
6.3 计划采购部在接到清单后两天内提出处理申请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呆滞料处置评审工作,相关部门在两天内提出处理意见。
6.4 品质部及设计部同时对提报的呆滞料清单及申请在两天内进行判定,作出评审意见。
6.5 评审意见完成次日, 计划采购部将《呆滞料处理报告》提交财务部,财务部在三天内完成核价工作,作出审核意见并报送总经办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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