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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实现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库存物资安全,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仓储部所属成品库、原辅料、包装材料仓库管理。
3、职责
3.1品控部负责制定原辅材料运输与储存等相关管理规定。
3.2 仓储部负责仓库日常管理工作,实施仓库巡检,保证库存物资安全。
4、管理内容与方法、步骤、要求
4.1巡检项目
4.1.1检查数量:检查物料数量是否准确;帐卡记载是否准确,核对帐、卡、物是否一致。此项检查可在月末盘点时一并进行。
4.1.2检查仓库安全:检查各种安全措施的消防设备、器材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建筑物是否损坏而影响物料储存,仓库是否漏水,场地是否积水,门窗通风是否良好;检查物料堆码是否合理稳固。
4.1.3检查贮存、保管条件:检查物料苫盖、铺垫情况;库内温、湿度是否符合要求,仓库内外是否清洁卫生,贮存、保管条件是否与各种商品的贮存、保管要求相符合等等,在贮存条件达不到要求时,应及时上报品控部、设备部。
4.1.4检查计量器具:检查计量器具的工具,如钢卷尺、磅秤等是否准确;使用和养护是否合理;检查时要用标准件校检。此项工作按设备部计量器具检定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1.5检查库存物料状态:标识牌是否齐全准确,是否存在接近保质期的物料或已达到保质期的物料;呆死库存的储存状态;待检品、不合格品的储存;对即将达到保质期的物料,按规定上报库存现状的执行情况(每周末上报生产部、品控部等相关部门库存超过保质期半期的原辅材料情况表);有保质期的物料在临近保质期前(不少于三个月)的登记及上报情况。
4.2巡检方法
4.2.1保管员自查。由保管员每日上下班时,对所管物料的安全情况、保管状况、计量工具的准确性、仓库和场地的清洁整齐程度等进行检查。
4.2.2部门检查。由仓储部主管仓库管理人员部门相关人员对在库物料按4.1内容进行检查。也可根据季节变化和工作的需要,组织临时性检查,如:风雨季节或有灾害性天气预报时所组织的临时性检查,根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而决定进行的临时性检查等。
4.3巡检时间
4.3.1保管员自查每日进行。
4.3.2部门检查每周对每一个仓库不少于一次。
4.3.3法定节日少于三天时,上班首日上午十点必须进行仓库巡检。
4.3.4法定节日大于三天时,首、尾两日上午十点各进行一次仓库巡检。
4.4巡检人员
4.4.1仓储部仓库保管员
4.4.2仓储部仓库班长
4.4.3仓储部安全管理员
4.4.4二级库所属部门相关管理人员
5、形成的记录和资料
5.1每次巡检结束后,巡检人员要填写《仓库巡检记录表》(附表1)。
仓库巡检记录表.png
5.2巡检中发现的问题由巡检人员提出整改意见,部门经理签字后,按要求进行整改。
5.3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5.3.1物料有变质迹象或发生变质时,应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通知技术品控部、生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
5.3.2对于超过保质期或虽未超过保质期但质量要求不能继续存放的,应通知技术品控部、生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
5.3.3对物料包装出现破损的,应查明原因,必要时与采购部沟通处理。
5.3.4月份盘点时,出现物料数量差异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盘点结果向相关部门与公司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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