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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目的:规范成品仓库、物料仓库的管理,完善产品、物料的收、发、存作业流程;进一步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更好的配合企业生产、销售的运作。
1.2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归属本企业公司、工厂的成品仓、物料仓,对各类产成品、副品、物料的管理。
2.职责
2.1财务部负责监督本办法实施执行。
2.2各仓库人员负责按本办法对产品、物料进行收、发、存作业。
3.产品、物料收、发、存工作要点
3.1自产产成品的入仓
3.1.1生产部铲车司机负责将成品及相应单据送到成品仓库指定入仓区域。
3.1.2仓管员按质检部签名认可的“成品入仓单”对入仓成品进行型号、批号、数量的核对。
3.1.3核对正确,仓管员在“成品入仓单”上签名,取回相应联作为入帐凭证,并通知搬运组将货收入筹划仓位。
3.1.4核对错误,仓管员应及时停止进仓,通知生产部重新核查、调整正确,修改“成品入仓单”再进行入仓。
3.1.5产品副品核对后收入副品仓,不能与正品混合存放;同一楼层的须明确划分成品与副品的存放区域,并有明显的标识。
3.1.6仓管员根据正确的入仓单按仓库成品类别(工厂或公司)及时输出入电脑记帐。
3.1.7退货产品入仓按“成品退货、换货管理办法”执行。
3.2外购产成品、物料入仓
3.2.1外购产成品、物料入厂后,仓管员必须先检查外观包装是否有破损、受潮;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单,认真核对产品、物料的名称、批号、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并通知相关检验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3.2.2检验合格的物料,明确其计量单位,严格点数或称量后按“物资放置要求”入仓存放,并明确标识,仓管员及时填写收料单并输入电脑进行记帐,如不能及时得出检验结果,仓管员指定存放位置后,须标明“正在验收”或“待验”字样的标识,防止错误发放。
3.2.3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物料,于供应商直接送货的,仓管员根据检验结果,可以直接退货,并通知采购人员;属于其它运输公司代送的,仓管员应通知采购人员做出处理办法,不能马上处理的货物,暂存仓库的,应将该产品、物料与合格品隔离存放,挂出清晰明显的不合格品的标识,防止错误发放。
3.3产成品、物料的出仓
3.3.1产成品仓管员将销售部门(指网络销售部、工程推广部、进出口部)开出的“提货单”,或按其他部门的通知填写好的“成品出仓卡”,交与搬运组人员到相应存货区取货。
3.3.2搬运组成员按“提货单”或“成品出仓卡”所写的型号到存货区取货并记录所取产品的批号、箱号;取货时应以“同一客户发放同一批货”为原则,每一型号按箱号顺序发货,中间不充许断箱号,并签名确认。
3.3.3仓管员对搬运组人员取出的产品与“提货单”或“成品出仓卡”所填写的内容认真核对产品的型号、数量、批号 、箱号,核准后输入电脑打出三联“付货清单”交与客户及相应部门,签名确认后该货物方可出仓。
3.3.4由运输部运输人员负责发放的产品,仓管员根据付货清内容单填写“成品出仓单”交与运输经办人,经办人必须签名确认。
3.3.5除零售外,其他方式发放的产品,经办人必须在付货清单或其他有效单据上签名。
3.3.6产品装车时必须将产品竖立放置,以避免产品内外包装变形受损。如果由进出口部负责发出的产品有特殊包装要求的,应在该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包装防护工作后再装车。
3.3.7属零售的产品,按销售部门通知仓管员核对所提货物与“成品出仓卡”是否相符,核对正确后按指定的搬运工负责将产品送至厂内指定地点(原则上在门卫室附近或办公楼大堂)交货,同时取回“提货单”核对产品是否正确发货。
3.3.8需改包装或复卷的产品,仓库人员凭车间人员持有生产部的“领料单”进行发放;双方共同确认其数量、型号、批号;在第二次入仓时,如有数量与出仓数量不符的,车间必须提供由主管厂长批准的损失数量的认可书交与仓库,作为损失数量的帐务处理依据。
3.3.9生产车间或其他部门领用产品、物料,必须凭有效的“领料单”或“墙纸、样本提货单”领用,仓管员认真核对后方可发放。
3.3.10产品、物料的发放,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
3.4产品、物料的存贮
3.4.1仓管员视实际需求出发,根据产品、物料外包装的不同,将仓库划分为若干储存区域,并做好各区域所堆放产品、物料的标识。
3.4.2产品、物料的保管应以安全为第一,易燃易爆品、有毒物品应按《危险品的管理制度》管理,与普通产品、物料隔离存放;并严格按产品、物料包装标示的放置要求放置。
3.4.3按“仓管理规定”保持产品、物料仓良好的存贮环境,防止库存物料变质受损。
3.4.4若发现受潮、变质及有使用期要求且已逾期的库存产品、物料,仓管员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对该产品、物料进行品质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合格的严禁发放,并申报处理。
3.4.5所有产品、物料须置于地脚板或货架上,按要求整齐放置;产成品,只能竖放,如数量较大,在竖放的基础上可加横放二层。确实不够堆放的产品、物料可以堆放在同一楼层的周转区,原堆放区上须挂上“周转区有货”的标识牌。
3.4.6堆放区有空位而周转区有存货时,应及时将周转区的产品、物移放回原堆放区,取走“周转区有货”的标识牌,及时空出周转区备用。
3.4.7工厂成品仓的产成品按型号分类堆放,公司成品仓的产成品按型号及包装类型分类堆放,物料仓则按物料名称及型号堆放。各种散装成品、物料用非原包装箱装放时,必须清楚标明所装产品、物料的名称、型号、批号及数量;
3.4.8增加或减少堆放产品、物料的型号时,应及时修改该区域的标识牌,确保所放产品、物料与标识的一致性。
3.4.9物料仓仓管员根据各种物料的发放情况,掌握各物料的安全存贮量,发现不足存贮量的物料,应及时通知物料采购员,或填写“物资购买计划单”交与采购员,以及时补足物料的仓存。
3.5产品的调用处理
3.5.1根据销售需要,产成品需在归属公司或工厂的仓库之间调用,仓管员根据销售部门填写的“返工1申请通知单”,进行产品调用帐务处理及发放。
3.6产品的备货
3.6.1根据销售部门要求,需对产品进行备货的,仓管员根据有关单据对产品进行备货处理。
3.6.2产品根据销售或生产提供的单据要求,仓管员填写“成品出仓卡”交与搬运组成员提取产成品并签名确认,将此批备货与库存严格分开存放,并且不充许对其他客户发放该批备货。
3.6.3当指定备货分多次发货时,仓管员另写“成品出仓卡”要求搬运组成员到指定的备货区提取,并在原“成品出卡”标明提取数量,同时签名确认。
4.相关文件
4.1YL/GG/K/004/01成品退货、换货管理办法
4.2 YL/GG/K/010/01进仓物料验收制度
4.3YL/GG/K/006/01 仓库管理规定
4.4YL/GG/K/011/01物料放置要求
4.5YL/GG/G/052/03危险品的管理制度
5.相关表格
5.1YL/JL/I/017/97成品入仓单
5.2 YL/JL/C /018/98 墙纸退货、换货单
5.3 YL/JL/C/009/97提货单
5.4YL/JL/K/006/01成品出仓卡
5.5 YL/JL/K/008/01付货清单
5.6 YL/JL/K/007/01成品出仓单
5.7YL/JL/K/020/01墙纸 样本提货单
5.8YL/JL/F/021/98补偿提货单
5.9 YL/JL/I/025/98材料进仓检验单
5.10YL/JL/G/126/98领料单
5.11YL/JL/G/027/98物资购买计划报告单
5.12YL/JL/K/002/01厂材料收料单
5.13 YL/JL/K/003/01公司材料收料单
本文件编制部门:财务部
本文件归口部门:财务部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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