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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为使生产巡回检查规范化,提高巡回检查的作用和效率,确保生产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运行期间的生产巡回检查管理。
3.0职能分工
3.1外操负责对所辖生产现场装置进行巡回检查。
3.2内操负责在DCS画面上对全装置运行状态进行巡回检查。
3.3班长负责对全装置进行巡回检查,并对本班操作工巡回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4生产部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生产巡回检查情况。
4.0巡回检查的分类
4.1定期巡回检查:在生产正常运行期间,按规定的时间对所管辖的设备和系统进行的检查。
4.2不定期巡回检查:在装置运行或停运过程中,根据设备或系统存在的问题,在原规定的时间外,相应增加的对所管辖设备和系统进行的检查。
4.3交接班检查:运行人员在交接班过程中,根据岗位分工对相关的设备和系统进行的检查。
4.4特殊情况检查:在设备启动和停止系统在投运和停运及其它特别需要(如大风、雷雨、闪电、高温、寒流)时,对所辖设备系统及预防措施进行的细致检查。
生产巡检记录表.png
5.0巡回检查要求
5.1各岗操作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对所属责任范围装置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巡回检查时间范围为正点±30分钟内,如发现问题能处理的必须及时处理,并向班长报告,不能处理的立即向班长报告。
5.2巡回检查必须如实认真做好记录,字迹必须整洁,禁止弄虚作假。
5.3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进行巡回检查时,必须汇报当班管理人员,以便安排人员代替巡检。
5.4针对岗位生产和工艺流程特点,建立巡回检查路线,按照定时、定点、定路线、定内容的要求,进行严格科学的巡回检查,按顺序逐点翻(挂)牌。
5.5上班期间必须按照本制度对有关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员工每2小时对现场进行巡回检查一次, 抄下该读的现场仪表数据。班长每4小时巡回检查一次。
5.6如有特殊情况时,巡检人员在巡检时应重点进行检查,并增加巡检次数,必要时另行安排人员重点巡检或派专人就地监视。
制程异常通知书.png
6.0巡回检查内容
6.1检查控制计量仪表与调节器的工作情况;检查工作介质的压力、温度、流量.0液面和成分是否在工艺控制指标范围以内;检查冷却系统的情况。
6.2查看各法兰接口有无渗漏;检查各密封点有无泄漏等;检查设备、容器外壳有无局部变形、鼓包和裂纹。
6.3检查设备、容器壁温有无超温现象。
6.4检查设备、容器和管道内介质流速情况,判断是否畅通无阻。
6.5检查设备、容器和管道有无振动;检查设备有关部位的压力.0振动和杂音;检查轴承及有关部位的温度与润滑情况;检查泵类设备运行平稳情况。
6.6检查螺丝、安全保护罩及栏杆是否良好。
6.7检查安全阀、安全附件及事故报警装置是否良好。
6.8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可靠。
6.9检查所辖现场区域内是否整洁、有无其它异常情况发生。
6.10检查点、巡回检查路线由生产管理部门确定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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