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所购产品或原材料质量,规范进料检验作业行为,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0 范围:
本指导书提供了进料检验的方式、内容和程序,适用于公司所购产品或原材料。
3.0 定义:
N/A
4.0 职责:
4.1 采购部负责要求供应商提供原材料的技术参数,方便品质部检验,以保证原材料达到技术要求;
4.2 仓库负责进料验收及合格的原材料的入库;
4.3 品质部负责来料的检验,进料检验报告、供应商《出货检验报告》的保留及每批原材料的留样。
5.0 检验程序:
5.1 送货单和货物送到公司,由仓库人员负责货物的接收,并核对送货单与定单要求,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定单日期及要求送货日期;
5.2 仓管接收后,立即通知品管人员进行进料检验;
5.3 检验员接到仓管通知后30分钟内需对原材料进行检验;
5.4 原材料或产品品质检验:
5.4.1 检验方式:原材料采用抽样检验
5.4.2 抽样标准:按照“抽样计划作业规范”执行
5.4.3 纸张类的检验项目及要求:
粘性:根据采购订单对每个料号的原材料剪取一段做粘性测试,测量值参照原材料信赖性参数判定。
ROHS:测试重金属的含量是否超标。
5.4.4 膜类检验项目及要求:每批次来料每个料号都需剪取一段检测ROHS
5.4.5 油墨类的检验项目及要求:检查外观标签上面标注的颜色、名称与订购单是否一致,是否在一年的有效期内。
5.4.6 胶水类包含双面胶只测试ROHS。
注意事项:检验时必须先核对来料的名称和其它要求与订单的一致。
5.4.7 检验员抽样检验完毕,并留样(油墨除外),依据检验结果填写《进料检验报告》,合格后,由检验员打印材料标签,通知仓管领取标签,标签贴在每卷的卷心内和外包装上(纸张类)/每盒盒身上(油墨类),对于后续每一批的原材料要对其进行抽样做重金属测试,保留测试的全分析报告电子档。
5.5 若抽样检验时发现不合格,IQC先贴上红色不合格标签,以免误用,通知品质工程师,由品质工程师与生产和采购部门沟通,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5.5.1 判定此批原材料不合格,由品管通知采购部办理退货手续;
5.5.2 100%挑选,将不合格产品剔除,选出合格产品进库;
5.5.3 根据生产需要作让步接受的,生产和品质需在清单上注明不良现象,便于品质部加强检验、挑选与统计报废率。
5.6 考虑到原材料为成卷的,无法进行内部的检验,所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有原材料不良的,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5.6.1 原材料可能一段不良,生产员工要检查一下看后面的材料是否也为不良,如后面是良品可继续生产;并把不良原材料、不良原材料印刷后的标签交IQC,由品管开《原材料不合格联络单》交采购,向供应商投诉;
5.6.2整卷不良,需立即通知IQC,由IQC作初步的判断,由品管、生管签字确认,再交由采购处理。
5.6.3当有原材料不良发生时,如仓库有相同的原材料可由品管在《原材料追踪单》上注明哪一卷不好,到仓库换料继续生产;品管开出《原材料不合格联络单》投诉处理。
6.0 记录表单:进料检验报告
原材料不合格联络单
7.0 参考文件:《进料检验控制程序》
《抽样标准作业指导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