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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规范公司物料领用、发放流程,使原材料领发管理有章可循、各部门衔接有条不紊,从而更加有效的管理、使用、节约原材料,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各相关生产部门到仓储部领料、退料、更换等业务,都按本规定执行。(另有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3、权责单位
3.1物控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的草拟工作。
3.2总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的审批工作。
4、物料领用规定
4.1正常生产领料:
4.1.1生产技术组编制各种产品对应的《BOM清单》(产品物料明细清单),《BOM清单》必须详细写明物料编码、名称、规格/型号、单机用量等信息;
4.1.2生产领料员根据生产装置所对应的《BOM清单》,确定该批产品生产需领用的原材料明细,并在ERP系统的《领料单》中输入相应明细。领料单必须输入生产任务单编号、生产产品或项目名称、生产数量、所领原材料编码及数量、领料员名称、领料日期等,确认输入无误后保存并审核;
4.1.3生产部门管理人员或部门指定的审核员负责对本《领料单》的二级审核,确保领料单内容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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