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公司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公司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使公司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下阶段的销售、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固定资产(生产机器、设备、办公用品等)
生产材料(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生产辅料、低值易耗品、五金件等)
三、职责
(一) 财务部:负责盘点组织工作、主导盘点工作,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对盘点抽查、对盘点盈亏调整审核;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存货进行稽核、盘点;
(二) 仓库:负责仓库物料盘点工作;
总经理:负责盘点盈亏调整的审批工作;
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盘点及盘点协助工作。
四、盘点时间
(一) 存货盘点:每月29日进行一次小盘点(自盘、抽盘);每年进行两次大盘点---年中盘点、年终盘点(自盘、复盘),大盘点具体时间根据《盘点计划表》确定的日期进行。
(二) 盘点时间要求:
1.月底小盘点时间要求:自盘应于每月29日12:00前完成,抽盘应于每月30日18:00前完成,节假日顺延。
2.大盘点时间要求:具体依《盘点计划表》中要求的时间执行。
(三) 财务部人员不定期地抽查各部门的存货情况。
五、 盘点方式、方法
(一) 盘点方式:动态盘点(即不停产)与静态盘点(即停产)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自盘与复盘、抽盘相结合。
…………
以上贴子只是内容提要,完整祥细的内容在下面附件中,请下载后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