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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禁忌物料必须分开贮存,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明火。
培训目录
1.化工原料安全事故案例
2.法律法规
3.常用化学危险品分类及标示
4.危险货物运输包装
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6.脱模剂技术说明书
一.化工原料安全事故案例
1996年6月26日下午4点多钟,天津西大华化工厂河南籍女工巫某发现位于厂房中部的备料车间北面西侧窗户往外冒黑烟,巫便大声喊救火。厂长及部分工人和村民等数十人跑向冒烟车间,有人发现车间内的氯酸钠冒烟,就泼了几桶水,灾情继续发展,厂长叫人拿铁锹运沙子压火,仅几分钟,发出两声巨响,爆炸后一股黑烟冲向天空。爆炸事故,死亡19人,受伤14人,建筑严重破坏,1.5吨重的反应釜被抛出65米罐体严重变形:爆炸中心形成长轴为14.3米,短轴为13.1米,最深达4.1米的椭圆形大坑。冲击波波及范围达500米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20多万元。
据调查,天津6月26日的前几天持续高温,26日当天33℃,厂房房顶是石棉瓦,隔热性差,估计室内温度在40℃以上,高温促使了氧化剂的燃烧过程。救火过程中泼水加速了氧化剂的分解过程,产生大量氯酸,氯酸在40℃以上极易发生爆炸。
案例事故分析(一)
调查认为该厂管理混乱,强氧化剂与有机物混放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易燃易爆物品的包装、存放不符合国家规定。按规定NaClO3应用牢固干燥的铁桶进行外包装,内还要加一层塑料袋和牛皮纸袋进行防潮,而该厂使用的NaClO3只用塑料袋和编织袋两层包装,不符合要求;厂区布局不合理,厂房、办公室、宿舍、仓库相距太近,这是爆炸后导致厂内建筑物被毁的主要原因。如果厂方对职工进行了认真教育,工人掌握了该厂主要原料和产品的物理和化学性质,懂得灾变时的对策和注意事项,那么工人决不会盲目冲向已冒烟的车间,更不会向燃烧处泼酸性水来加速灾变过程。职工素质低,安全和救灾知识缺乏是导致众多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案例事故分析(二)
从化工生产安全管理最基本的要求来看,该厂违反了化工生产最忌讳的二条:
一是没有按“易燃易爆物质储存规则”储存危险物品。该厂使用的氯酸钠按“规则”要求划分为组别Ⅵ,属氧化剂,规定除惰性气体氮、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氟利昂等外,不准和其它种类的物品共同储存。对2,4-二硝基苯胺在“化学危险品安全保管”规定中,要求储存时应与易燃物、氧化剂隔绝。如果该厂能严格照有关规定办事,即使氯酸钠受天气温度升高发生燃烧爆炸,有可能避免殃及2,4-二硝基苯胺连锁爆炸,即有可能避免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后果。
二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错误灭火方法。氯酸钠着火,虽可以用水救火,因遇水可发生飞溅灼伤,受热可以爆炸,灭火人员须在有防爆掩体处操作。2,4-二硝基苯胺着火,因受热可发生爆炸,遇大火,只有靠远处操作的灭火设施或用无人操纵的定点水龙头喷射,人员必须远离失火地点,当这场火灾发生时,数十人盲目直接靠近火场救火,这等于“送死”。如果该厂在这场化学物品事故中,能掌握自我保护的灭火措施,特大人员伤亡的后果也有可能避免的。
该厂因这二条失误,遭受灭顶之灾。案例再次提示人们,办企业一定要尊重科学,按科学办事,才能有序地进行生产。
二. 法律法规
1996/12/20 劳动部/化学工业部共同发文:
「关于颁布〈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的通知」, 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使用 化学品作出相应规定.
1997.1.1实施.
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994年在我国实施)
1990年国际公约:保护工人免受化学品的有害影响同样有助于保护公众和环境工人需要并有权利获得他们在工作中使用的化学品的有关数据/预防或减少工作中化学品导致的疾病和伤害事故:
1.保证对所有化学品的评价以确定其危害性
2.为雇主提供一定机制,以从供货商处得到关于作业中使用的化学品的数据
3.为工人提供关于化学品及适当防护措施的数据以保证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三.常用化学危险品分类及标示
9大类/21小类化学品
标志的种类/名称/尺寸/颜色
正确的标示方法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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