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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内部建立适当的产品/服务标识系统,对各种生产物料、工序产品及其状态进行适当标识;以确保需要时对产品/服务质量的形成过程可实现追溯。本程序适用于物料进厂至产品交付整个过程中的产品标识,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1.0 目的
在公司内部建立适当的产品/服务标识系统,对各种生产物料、工序产品及其状态进行适当标识;以确保需要时对产品/服务质量的形成过程可实现追溯。
2.0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物料进厂至产品交付整个过程中的产品标识,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3.0 定义
产品标识:指表明产品类型、性质、批次、加工过程等信息的标识;
状态标识:指表明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如待检、合格、不合格、让步接受等标识
4.0 职责
品质部: 负责产品标识方法的制定与设计,负责对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监督各部门对状态标识控制。
生产部: 负责生产全过程的标识,及标识记录的收集及整理。
计划部: 负责仓储物料、产品、客退品之识别与追溯性。
采购部:与供应商沟通我司标识要求。
技术部:根据可追溯性的需要,编制物料标识规则,各相关部门按文件要求执行。
5.0内容
5.1 来料料阶段的识别
5.1.1 采购物料时,采购部要求供方来料在包装明显处应粘贴标识有品名、规格、数量等 (当有约定时应附检验报告,材质证明或其它相关品质证明)之标签。计划部将来料存放来料待检区由IQC负责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5.1.2 IQC应确认供应商所交之物料贴有“材料品名,规格”标签,并依《来料检验控制程序》对来料进行检验并在来料检验报告上做记录标示。
5.1.3 计划部按材料区域入库后,须将来料之资讯记录于《进货明细表》,《物资收发记录》以利识别追溯。
5.1.4 生产部领用物料时,计划部须于《领料单》上注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及进料日期,并于相应库存记录上注明领用单位、何时进料、领用数量、供应商,以利识别与追溯。
5.2 制程在制品的识别
5.2.1 领料后,由IPQC核对是否该批料符合要求,并依《制程检验控制程序》要求进行检验后填写《IPQC巡检记录表》,将不良品进行标识与隔离。
5.2.2 生产过程中半成品运用“产品随序标识卡”应随产品转移。“产品随序标识卡”必须由生产填写清楚产品批号、型号、规格、工序、作业员姓名、状态等资料。
5.2.3 不合格品用“不合格品标识单”标示。
5.2.4品质部对所有检验后的产品作状态标识。
5.2.5生产部确保所有产品都有正确的标识。
5.2.6对于未完工的静态在制品,不能按正常流程转序时,生产部需按指定区域放置并标识。
5.2.7在制品必须按批次进行标识和放置,在制品标识采用转序单控制批次的流动。
5.3 成品/出货的识别
5.3.1 生产部对检测车间成品进行整理、标识,对成品按等级及时入库。成品标识运用“产品等级标识卡”与产品一起入库;须写清楚日期、批次、型号、 规格、等级、作业员姓名等资料。
5.3.2品质部负责成品的检验状态标识,并负责对档次/等级标识进行确认。成品进入仓库后,由仓库作产品分类和区域标识,并使用《物资收发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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