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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程序适用于产品交付和服务过程的控制活动。
一、目的
本标准为避免产品在转移、搬运过程中,造成产品被损坏、丢失或误用;对产品在包装、标识和搬运过程(包括所用材料)进行必要和有效控制,并对其采用适当的防护措施,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公司和客户规定的要求,并按客户规定的时间按期交付。
二、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产品交付前后活动控制的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和生产产品的标识、搬运、入库、贮存、包装和保护及交付。
三、职责和权限
销售部:负责发货,销售退货的组织与全程跟踪工作,提供每天的《发货通知单》,售后服务工作;负责对产品、物资贮存的保管期限的控制要求,负责货物的运输工作。
生产中心:负责成品及配件的装配,包装和入库。
质量部:负责对完成装配产品的检验、试验和发放合格证。
四、交付前的活动控制
4.1 装配
4.1.1 生产车间按产品设计图纸和装配工艺要求,完成各道组装工序;并在组装时进行自检,在《生产质量跟踪卡》上填写装配记录,直至完成总装后交检。
4.1.2 由质量部按产品技术要求或设计人员提供的产品参数进行检验和试验。合格后通知生产车间按照工艺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并送入成品库。
4.2 搬运
4.2.1 在产品的搬运过程中,有技术文件规定和贮运指示标志的,应严格按要求执行;无特殊要求的,可根据产品的形状、大小和材料特性,选择合适的搬运工具或设备,用合适的搬运方式进行操作,以确保人身和产品的安全。
4.2.2 对于易损伤的产品,在搬运过程中要采取防护措施,防止磕碰伤。
4.2.3 搬运带有贵重电子元器件或对人身安全有影响的产品时,要采取严格安全保护措施。
4.2.4 搬运过程中,要保护产品的标识和有关检验、试验状态等标记,注意不要 丢失、磨损、污染或涂改。
4.3 产品和材料的贮存
4.3.1 产品的贮存环境要符合有关规定,对防护有特殊要求的产品,要有必要的 防护措施。
4.3.2 对产品和物资贮存环境条件有控制要求的,保管员应做好相应的辅助措施。
4.3.3 对有保管期要求的外购物资,到有效期前一个月,由仓库保管员提出,质量部进行复验,并保存物资复验记录。
4.3.4 对有失效期的外购物资,到期后仓库保管员应立即向部门领导汇报,采取必要措施处置。
五、包装控制
5.1 包装准备
5.1.1 工艺部针对产品保护要求,提出包装要求和包装物图纸,通知生产部。 包装物包括:木制包装箱、纸制包装箱、气泡膜包装袋、塑料膜包装袋、 纸板包边缠绕膜包装、机柜保护套包装等。
5.1.2 生产部将包装要求下达至装配车间,并将包装要求纳入产品生产工艺。
5.1.3 生产部按包装要求:需外购的,通知采购部,采购部负责落实包装材料 的外协加工;需公司自行加工的,通知有关车间进行包装用品加工并入库。
5.1.4 原材料库按生产部开出的领料单发放包装用品。
5.2 产品包装
5.2.1 产品检验合格后,装配工按照产品装配工艺的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
5.2.2 在产品封装前,产品检验员负责检查包装是否符合装配工艺的要求,合格证明文件和产品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合格后装配工才能对产品进行封装。
5.3 产品入库
5.3.1 装配车间将产品、生产任务单和产品检验单交给成品仓库,仓库保管员收到后在 ERP 中办理入库手续。
5.4 产品出库
5.4.1 销售部根据 ERP 中仓库开具的《产品入库单》,在 ERP 中开具《发货单》及 销售发票,交由物流科长进行产品交付安排。
5.4.2 由成品发货组凭《发货单》到成品仓库提货并由保管员在 ERP 中开具《出门证》。
5.4.3 运输公司在出厂时要将《出门证》提交门卫,方可放行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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