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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是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实现资产有效配置的一种方式。
下面是公司盘点通知函,欢迎参阅!
一、目的
为加强存货、固定资产管理,保障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截止7月25日存货实际的结存数量和金额。
二、 适用范围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产成品等所有仓库物料。
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地、生产设备、车辆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盘点组织工作、主导盘点工作,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负责盘点盈亏调整的审批工作;
2、仓库、车间:负责仓库、车间物料盘点工作;
3、财务部:负责监盘、对盘点盈亏调整审核;
4、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盘点及盘点协助工作。
四、盘点时间
存货: 7月26日、7月27日两天停产盘点。(7月26号早上9:00准时开始)。
固定资产: 7月25日早上9:00。
五、盘点具体安排
1、存货盘点前各部门应进行清理整顿,分类、分区域按规定堆放好存货,并张贴好《物料存卡》或《物料标识卡》;
2、仓库所有账目处理应在盘点日前一天完成。即7月25日结束当月所有物料的入库、领料手续。(包括借用等,须退库的退还仓库,须补领料手续的办理领料手续)。
3、物管部提前安排好本部门参与盘点人员名单。
4、物管部打印出所有物料的名称(电子表格)。
5、物管部根据所有库存实物逐一进行实物清点、记录盘点数量。
六、安全工具部、电气车间在制品盘点:
1、提前安排好车间在制品的整理、标识工作,便于盘点。
2、车间要做好在制品对应的项目合同号的填写,同时要注明还有哪些材料未领完(这样就可得出已领的材料明细,也就可计算出在制品实际的成本)。
3、本部门参与固定资产盘点人员名单。
七、对已发货商品盘点:
1、 商务部提前准备好已发货未开票产品明细表
八、办公室准备好固定资产盘点安排
1、分部门盘点出固定资产明细。
九、财务部统一盘点表格下发给相关盘点部门
十、相关盘点考核办法
所有参与此次盘点工作的人员应高度重视此次盘点工作。
1、物管部对盘点前各项准备工作(详见第五点)未准备到位的,考核物管部盘点负责人200元,盘点人100元。对盘点过程中出现不积极配合,推诿,而影响盘点工作的顺利进行的,考核物管部盘点负责人200元,盘点人100元。
2、财务部参加盘点人员未准时到达盘点现场的考核财务部负责人300元,在25号之前未下发盘点表的考核财务部负责人200元。
3、在制品盘点工作未提前准备好的考核安全工具部和电间车间盘点负责人各200元。
4、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未提前准备好的考核办公室主任200元。
5、商务部未提前准备好已发货未开票产品明细表的,考核商务部负责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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