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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本库房管理规范化,明确仓库人员的责任,规范产品入库,出库和库存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根据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的一般要求,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成品库房管理工作的任务
(1) 做好货物出库和入库工作。
(2) 做好货物的保管工作。
(3) 做好各种防患工作,确保货物的安全保管,不出事故。
第二条 对于入库的货物,库管人员要认真验收货物的数量、质量、合格证是否与商品相关信息相符。
第三条 对于货物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有关数量、质量、规格、品种等不相符现象,库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并视具体情况报告部门经理。
第四条 对于一切手续不全的提货,库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并视具体情况报告部门经理处理。第五条 库管人员员要及时登记各种货物明细账,做到日清月结,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第六条 每月月底之前,库管人员要对当月各种发货予以汇总,并编制报表上报部门经理。
第七条 库管员对库存货物每月月末盘点对账。发现盈余、短少、残缺,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部门经理。
第八条 做好成品库房与运输环节的衔接工作,在保证货物供应、合理储备的前提下,力求减少库存量,并对货物的利用、积压产品的处理提出建议。
第九条 合理科学按排商品的库位与堆放,成品本着先进先出的大原则,对生产日期较早的摆放至最前,码放要符合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提高仓容利用率,并明确标识,统一悬挂标识牌。
第十条 装卸人员严把数量关,不准出现多装、少装或混装现象。
第十一条 产品装完箱后,封箱、打包要整齐、美观、大方。
第十二条 产品出库时,装车人员应合理搬运,防止在搬运过程中,产品标识受到损坏,防止产品损坏。
第十三条 根据各种货物的不同种类及特性,结合库房条件,保证库房货物定置摆放,合理有序,保证货物的进出和盘存方便。
第十四条 产品盘点应在账账核对上进行,盘点时,依次逐垛逐品种清点,并做好盘点记录,盘点须二人以上进行,要有监点人。
第十五条 每月25日为仓库盘点时间,遇节假日顺延。
第十六条 对于有特殊要求等货物,应指定专人管理,并设置明显标志。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定,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仓库和货物财产的安全。第十八条 库管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做三“检查”,确保财产货物的完整。如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1) 上班必须检查库房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 下班检查是否锁门、拉闸、断电及不安全隐患。
(3) 检查有特殊要求物品是否单独存储、妥善保管。
第十九条 严格遵守仓库保管纪律、规定,库房保管纪律内容规定;
(1) 严禁在库房内吸烟。
(2)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3) 严禁涂改账目。
(4) 严禁在库房内存放杂物、废品。
(5) 严禁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
(6) 严禁在仓库内闲谈、谈笑、打闹。
(7) 严禁随意动用库房消防器材。
(8) 严禁在库房内乱放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生产部制定,并负责解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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