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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1.1加强与规范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发放、储存、使用等流程安全管理,预防因其而发生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易燃易爆化学品管理。
2.2本制度所称易燃易爆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
3权责
3.1仓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3.2后勤安全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和管理。
4作业内容
4.1易燃易爆化学品仓库:
4.1.1易燃易爆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场地与常规物料隔离管理,储存方式、方法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4.1.2易燃易爆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4.1.3易燃易爆化学品仓库的门应向外开,仓库内不得住人,无关人员不得入内,工作结束时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关窗锁门。
4.1.4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应当根据易燃易爆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等安全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4.1.5易燃易爆化学品入库时必须核对物品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检验合格证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物品不得入库,发放易燃易爆化学品时应仔细核对品种、规格、数量,严格履行有关手续。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4.1.6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仓库照明以及必须的电气设备应具有防火防爆功能。装置电气及库内设备维修作业应报后勤安全部门批准。
4.1.7不准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的仓库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4.2危险化学品储存:
4.2.1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留出一定间距、通道及通风口。
4.2.2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储存。
4.2.3能自燃的物品,化学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性质互相抵触和灭火
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库储存。
4.2.4遇水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
4.2.5易燃易爆化学品的仓库容器、包装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或安全标签损坏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4.2.6装卸、搬运易燃易爆化学品时,要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
4.3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4.3.1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4.3.2应配置相适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设置按指定的地点存放,不得随便挪作它用,放置消防器材设施的地方必须保持道路畅通,严禁堆放任何杂物堵塞消防通道。
4.3.3消防器材设施、每日检查一次,保持消防器材、设施随时处于完整好用状态。并认真记录检查情况。
4.3.4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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