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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使公司成品的缴库、保管、交运、销货退回及滞存品处理等事务流程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范围
有关成品仓储管理作业包括库位规划、收发货作业及仓储管理等事务,依本准则的规定办理。
库位规划
第三条 库位规划与配置
(一)物料管理科应依成品缴出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使库位空间有效利用。
(二)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1.依销售类别、产品类别分区存放,同类产品中计划产品与订制产品应分区存放,以便管理。
2.将各项成品依品名、规格、批号划定库位,标明于“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
3.配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油压车、手推车、消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
4.收发频繁的成品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
第四条 库位标示
(一)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示:
1.层次类别,依A、B、C顺序由下而上逐层编订,没有时填“O”。
2.仓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3.库位流水编号。
4.通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
(二)计划产品应于每一库位设置标示牌,标示其品名规格及单位包装量。
(三)物料管理科依库位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示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
第五条 库位管理
(一)物料管理科收发料经办人员应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动态,并依先进先出原则指定收货及发货单位。
(二)计划产品每种规格原则上应配置两个以上小库位,以备轮流交替使用,以达先进先出的要求。
第六条 成品堆放
物料管理科应会同质量管理科的质量管理人员,依成品包装形态及质量要求设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积层数,以避免成品受挤压而影响质量。
收货管理
第七条 成品缴库方式
(一)缴库部门开立“进仓明细表”一式二份,连同缴库品送至物料管理科经收货人员签收后并存放于指定库位后,第一份送回缴库部门存查,第二份由收货人员持回凭以核对“成品缴库单”。
(二)缴库部门按当日的“进仓明细表”汇总开立“成品缴库单”,送物料管理科核对签认后第一份送会计部门,第二份送物料管理科据以转记“成品库存日(月)表”,第三份送回缴库部门。
第八条 收货注意事项
物料管理科应就缴库内容与成品缴库单的内容确实核对,如发现缴库原因代号、品名、规格、产品缴号数量、包装等不符时,应即时通知缴库部门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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