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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统一进货验收方法,查明入库数量,确保不进不合格货物,明确货物交接双方的责任,特定本细则。
第2条 适用范围
所有进入本公司仓库的货物均需遵循本细则进行严格验收,包括核对凭证、包装验收、数量验收、质量检验4个步骤。
第3条 入库验收原则
货物验收应该符合及时、准确、严格、经济原则。
第2章 入库验收准备
第4条 入库准备规定
入库前,仓库管理人员应做好货物验收的准备工作,一般情况下,需至少提前一天进行入库准备工作。
第5条 准备工作内容
具体准备工作包括5个方面,如下表所示。
货物验收准备内容一览表:
第3章 凭证核对
第6条 凭证核对要求
1.仓库管理人员需对货物相关凭证加以核对,凡供货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发货明细表等均需和入库货物相符。
2.当送货方拒绝提供相关单据时,应拒绝检验接收货物。
第7条 核对内容
需要核对的凭证包括以下3个方面,不得漏检。
1.审核验收依据,包括货物的入库通知单、订货合同、协议书等内容。
2.供货方提供的验收凭证,包括质量证明书、合格证、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表等。
3.送货方(承运单位)提供的运输单证,包括运输商务记录、提货通知单、货物残损记录、公路运输交接单等。
第8条 凭证问题处理
当供应商提供的证件、单据不齐全,或者与实际货物不符时,应和供应商、承运单位以及有关业务部门联系,尽快解决问题。
第4章 货物验收
第9条 外观验收
当核对资料、证件等都符合条件后,对实物进行外观验收,一般情况下采用感官检验方法。具体检验内容包括如下2方面。
1.检查货物的包装是否完好,是否受沾污、受潮、霉变、受锈蚀和破裂等。
2.存储合同对包装有具体要求的,要严格按照规定验收,包装验收内容包括:箱板厚度,纸箱、包袋的质量,打包铁腰的匝数,包装干燥程度等。
第10条 大数验收
仓库管理人员需严格进行数量验收,对于货物的大件包装,可采用逐件点数、集中堆码点数等大数点收方式进行点收,大数点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细数检收。
第11条 细数检收
大数点收完成后,仓库管理人员应当遵循如下规则进行细数检收。
1.开箱、开包,核点货物细数。
2.称重货物按照净重计数。
3.定尺和按件表明数量的货物,需要拆内包装进行抽查。抽验无差错或者其他问题时,可不再拆验内包装。
4.不能换算或者抽查的货物一律全部过磅计量。
第12条 质量检验
1.通过感官检验就能确定货物质量的,由仓储部门自检,并做好货物检验记录;而一些特殊的货物验收交由质检部门进行化验和技术测定。
2.对于外来商品货物,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确定抽验比例,当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时,应按照下列原则来确定抽验比例,如下表所示。
抽验比例确定原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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