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目的:
为建立易制毒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规定。根据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
3.0 权责:
3.1人力资源部易制毒化学品安全职责
3.1.1认真配合好采购单位办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凭证。
3.1.2监督采购、物控、使用单位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台帐记录,并每日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1.3时常关注易制毒的化学品的行业信息与政策变动,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与时俱进。对易制毒化学品的采购、物控、使用单位进行安全教育让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3.1.4保安单位负责日常的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保卫任务。加强日常巡检,防止易制毒化学品被盗、意外流失,发现被盗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2物料控制部易制毒化学品安全职责
3.2.1严格遵守物资入库验收制度,仓库管理人员应认真核实供货商所送的易制毒化学品种类、数量、质量是否与实际是否符合,方可决定是否卸料。
3.2.2如实记录的易制毒化学品出入库数量。
3.2.3仓库管理人员应每天做好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防火、防盗、防泄漏。
3.3采购部易制毒化学品安全职责
3.3.1购买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购用证明上的数量购买,不得超过购买证明上所限定的数额。采购单位需做好相关购买台帐记录。
3.3.2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
3.3.3不得将购买证明以任何形式交给其它单位和个人使用,或请其它单位或个人代为购买。
3.4品质工程部采购部易制毒化学品安全职责
3.4.1实验室须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落实专人管理、专用库存,如实登记。
3.4.2实验室须保证所购买的易制毒化学品用于合法用途,任何时候都不用于制造毒品,不挪作他用。
3.4.3实验室发现所属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4.作业内容:
4.1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要求:
4.1.1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成立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小组,由总经理领导任组长,并确定1-2名专兼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4.1.2定期对易制毒化学品采购、仓管、使用人员进行政审,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
4.1.3每次购买易制毒化学品,均由人力资源部安全主管携带相关资料去昆山市禁毒大队办理的购买凭证;购买凭证办好后交采购部门进行采购作业。
…………
以上贴子只是内容提要,完整祥细的内容在下面附件中,请下载后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