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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目的
为保证仓库存货盘点的正确性,使盘点事务有章可循,并加强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以达到有效管理仓库存货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二、 盘点范围和方式
1.盘点范围:仓库存放的各品牌的库存货品及物料,含供应商寄放货品。
2.盘点方式:每月月末,由财务部会同仓储部相关人员对仓储部所经管货品及物料实施全面清点盘存一次。
三、 盘点人员的指派和职责
1.监盘人:由仓储主管和财务主管共同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指挥、协调和督导。
2.盘点人:每一组安排财务部和仓储部各一人作为盘点人对存货进行清点,人员由仓储主管和财务主管各自指派,负责清点存货数量。
3.记录员:由财务主管指派一名财务人员,负责对盘点人清点的存货数量进行记录,填制《存货实地盘点明细表》。
4.司机:由公司总经理指派,负责参与盘点人员的接送。
四、 盘点前准备事项
1.盘点编组:由财务主管和仓储主管在每月15号前,事先依据盘点仓库和品牌,共同编排《盘点人员编排表》,报综合部总经理核定后,公布实施。
2.仓储部将接受盘点的用具(如计算器)预先准备妥当,盘点所需的《存货实地盘点明细表》由财务部准备。
3.仓储部要对仓库存货的堆码和堆置进行整理,力求货品整齐、规范、品类集中,并置放存货标示牌。
4.仓管员要对进出仓库的单据进行清理,追回因紧急发货未收回的出库单,办妥入库货品的入库手续。
五、 盘点报告
1.财务部根据《存货实地盘点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由仓储部仓管责任人及主管共同填列差异原因的说明后,送回财务部门汇总转呈综合部总经理签核处理意见。
2.每月仓库盘点完后,由监盘人、盘点人、记录员在《存货实地盘点表》上签字确认,财务部应在盘点后第二天12:00前将《盘点盈亏报告表》交与仓储部主管,仓储部及相关责任人要对盘点盈亏情况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财务确认。仓储部必须在收到《盘点盈亏报告表》后3天内核查及填列好差异原因,并交还给财务部,由财务部呈报上级签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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