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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各库房的管理及服务水平,确保库房内物资的安全性,数据的准确性,从而充分调动各库房管理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将库管员的岗位工资500元全部划入考核工资中,每月根据库管员的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2.因报表传递、数据不准、票据传递及库存报表不准造成停线或停产等原因造成的罚款将全部由各库管员自行承担。
3.要求每日华瑞在上午9:30分钟、华鑫在上午10:30分钟之前把各类电子报表按要求分别传递给各主机厂(即:华鑫、华瑞)。
4.各库管员要做好库房物资的“六防”工作,即:防水、防火、防盗、防损坏、防腐蚀、防丢失。
5.库管员每天必须做好“四清”工作,即:账务日清、票据处理日清、问题处理日清、产品整理日清。
6.各类票据传递要求有交接记录,便于复查。严禁票据丢失或损坏,否则将根据票据重要性及价值进行折算,损失均由具体责任人负责。
7.未及时上账或下账,罚款5元/次,到货明细记录未及时上账罚款5元/张,未按时签到货单罚款5元/天/项。
8.收货不认真,出现少收或错收,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将由具体责任人承担,严重的将直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新到货超过24小时未归类的,罚款10元/次;“6S”管理未达标,罚款5元/项。
10.库房未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造成经济损失的将由具体责任人承担。
11.库房领导抽查库存数量与报表不符的罚款10元/项,公司抽查罚款50元/项。
12.在配料过程中明显多配或少配的,罚款10元/项;急件未及时配送的罚款100元/次。
13.主机厂合理投诉罚款10元/次,配套单位合理投诉罚款20元/次。
14.出现问题未及时上报的罚20元/次,情节严重将按损失程度进行处理;不极积配合工作的罚款20元/次;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的罚款100元/次。
15.不及时配合兑换人员办理兑换物资的罚款5元/次,因此造成其它直接经济损失的另外将全额赔偿。
16.负责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上级给予的各项工作任务,否则罚款20——50元/次。
17.各库管员严禁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上网聊天、听歌、看电影、玩游戏等。否则罚款50元/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将全部自行承担。
18.各库管员联系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正常使用状态,否则罚款20元/次。
19.本办法从即日起执行!
20.本办法最终解释保留在公司。
重庆润祺物流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
20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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