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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适合于公司所有涉及产品生产和发货的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部门、仓储部门、质量部门、销售部门等。
1、目的
1.1为确保产品批次管理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提高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产品的批次管理,包括生产、检验、储存和运输等环节。
2、批次标识
2.1. 产品批次标识应具有唯一性,确保每一批次产品均可追溯至生产过程中的相关记录。
2.2. 批次标识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生产批次号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3. 批次标识应清晰、易读、耐磨,并附在产品包装或标签上,确保在产品生命周期内能够清晰辨识。
2.4. 批次标识的编制、修改、废止应经过审批,并留存相关记录。
3、生产管理
3.1. 生产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按照技术要求和工艺流程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和批次的准确性。
3.2. 生产过程中应建立生产记录,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生产批次号等信息,并妥善保存。
3.3. 对于不合格品,生产部门应按照不合格品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并进行标识和记录,确保不合格品能够追溯至源头。
3.4. 生产过程中发现批次问题时,应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调查分析,采取相应措施。
4、检验管理
4.1. 检验部门应根据产品标准和检验要求,对产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4.2. 检验部门应对检验过程进行记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生产批次号等信息,并留存相关检验报告。
4.3. 对于不合格品,检验部门应按照不合格品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并进行标识和记录,确保不合格品能够追溯至源头。
4.4. 检验过程中发现批次问题时,应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调查分析,采取相应措施。
5、储存与运输
5.1. 产品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保持产品标识的完整性和清晰度,防止标识磨损或遗失。
5.2. 在产品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应对产品进行核对,确保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生产批次号等信息与标识相符。
关于信息不符或存在问题的产品,应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5.3. 产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过期产品滞留。
对于过期或即将过期的产品,应及时进行处理,并进行标识和记录。
5.4. 在产品出库时,仓库管理人员应核对发货清单,确保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生产批次号等信息与标识相符。
在信息不符或存在问题的产品,应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
5.5. 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发现批次问题时,应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调查分析,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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