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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存货盘点与管理操作手册,一份指导文件,用于规范仓库中存货的盘点流程和日常管理活动,以确保库存准确性、提升运营效率并维护货物安全。
1. 目的:
为精确的计算公司当月和当年的营运状况,以月\年为周期执行清点公司内的成品和原材料和订制本公司仓储之收发作业准则,以便对仓储货品的收发结存等活动进行有效控制,保证仓储货品完好无损、帐物相符,确保生产正常进行规范公司物料的盘点作业。
2. 范围:
本公司物料之各仓储场所均属之。盘点属于之
3. 权责:
3.1原料之仓储管理:物料员
3.1成品之仓储管理:物料员
3.2仓储品之异常提报:各仓管人员
3.3仓储品之异常判定:品保部
4. 定义:
4.1 原材料:未经本厂加工用于产品成型及包装且出货时能够区分的材料。如铁材,包材。
4.2 辅助材料:在生产过程中起辅助作用的材料,如化工油类,碎布等(本公司使用之辅助材料为免检材料)。
5. 作业内容:
5.1 盘点周期初定为上月二十五到本月二十五日,具体盘点时间视生产情况经生产部经理批准可提前或延后。
5.2盘点前一周开始追回借料,盘点前一天将借料全部追回。
2.3盘点前需要将所有能入库归位的物料全部归位入库登帐,不能归位入库或未登帐的进行特殊标示注明不参加本次盘点。
5.4确定盘点时间后﹐由仓管主管确定盘点组织和盘点人员﹐及盘点注意事项要素。如因人员问题由仓管主管和各部门主管协商。
5.5 于盘点时﹐物料部门(生产部和仓库)于初盘时间自行盘点区域内物料和产品数量﹐填写盘点卡(一式三联)﹐将盘点卡(绿联﹐第三联)粘贴到对应的物料和产品外包装。
5.6 初盘完毕﹐物料部门请对应之复盘人员进行复盘。
5.7 复盘人员按盘点卡(第一﹐二联)上的储位﹐对应上物料上的第三联盘点卡。核对物料或产品标识是否与盘点卡相符﹐标识上的重量或数量是否与盘点卡相符。
5.8 复盘人员可以称重或全点数量等方式抽检实际数量是否与标识数量相符。并将盘点的实际结果记录于盘点卡的复盘栏内。
5.9 盘点完后﹐仓库将盘点卡集中于帐务组﹔生产部门则集中到生产物料员处﹐仓库帐务员和生产物料员分别将盘点数据录入erp的点仓资料内。并将盘点卡的第二联交财务。
5.10生产和仓库就盘点结果与理论结存之差异申请调整﹐生产盘亏开立异常领料单经总经理核准补料调整﹔生产盘赢则开立退料单退料给仓库。仓库盘亏或盘赢﹐则开立平帐单作帐务调整。
5.11所有盘点相关文件,包括计划、记录、报告、差异处理等,均应妥善保存,以便查阅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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