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物料的领用流程,强化限额管控意识,杜绝超领、浪费现象,公司依据《物料限额领用管理制度》要求,结合生产部门实际需求,制定本《生产环节实施细则》。
=====全文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第三条 管理原则
第四条 管理职责
第二章 消耗定额的制定与管理
第五条 定额制定
第六条 定额审批与发布
第七条 定额修订
第三章 限额领料流程
第八条 领料依据
第九条 领料单编制与审核
第十条 领料单提交
第十一条 仓库审核与备料
第十二条 领料与发料
第十三条 限额控制
第四章 超限额领料管理
第十四条 超领申请
第十五条 超领审批
第十六条 超领发料
第五章 退料与补料管理
第十七条 退料
第十八条 补料
第六章 记录、统计与分析
第十九条 记录要求
第二十条 统计与分析
第七章 监督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考核奖惩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制度解释
第二十四条 制度修订
第二十五条 生效日期
=====正文节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料消耗管理,有效控制生产成本,减少浪费,提高物料使用效率,保障生产计划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部门、辅助生产部门及仓库管理部门所涉及的原辅材料、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等物料的领用管理。
第三条 管理原则
1. 计划性原则: 物料领用必须依据经批准的生产计划或作业任务。
2. 定额控制原则: 物料领用实行限额控制,以科学合理的消耗定额或预算标准为依据。
3. 节约降耗原则: 鼓励合理使用物料,杜绝浪费。
4. 责任到人原则: 明确领料人、审核人、发料人的职责。
5. 及时准确原则: 领料、发料、记录应及时、准确、清晰。
第四条 管理职责
1. 生产计划部/PMC部:
▸负责制定和下达主生产计划(MPS)和物料需求计划(MRP)。
▸负责协同相关部门制定和修订主要物料的消耗定额标准。
▸审核月度/批次生产物料需求计划。
2. 技术/工艺/研发部门:
▸负责提供产品物料清单(BOM)及工艺定额标准。
▸参与制定和修订物料消耗定额。
▸负责新产品/试制项目物料消耗标准的制定。
3.生产车间/部门:
▸根据生产计划和工艺要求,编制本部门/班组的限额领料单。
▸指定专人(班组长、物料员)负责领料。
▸严格按照限额领料,对物料使用过程进行管理,防止浪费。
▸ 负责对超限额领料进行分析说明并申请。
▸配合进行物料消耗统计与分析。
4. 仓储管理部门:
▸依据有效的限额领料单办理发料手续。
▸严格按单发料,不得超限额或无单发料。
▸ 负责领料单据的审核、收发记录与保管。
▸定期盘点库存,确保账实相符。
▸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库存异常及缺料信息。
5. 财务/成本管理部门:
▸参与制定物料消耗定额标准。
▸负责物料成本的核算与分析。
▸ 监督限额领料制度的执行,对超限额领料进行成本分析。
▸参与定额的修订与评估。
6. 采购部门:
▸根据物料需求计划和库存情况组织采购。
▸确保物料按时、按质、按量入库。
第二章 消耗定额的制定与管理
第五条 定额制定
1. 主要原材料、关键辅料必须制定消耗定额。定额包括:定额(基于BOM)、工艺定额(考虑加工损耗)、计划定额(考虑非工艺损耗)等。
2. 定额制定由技术/工艺部门主导,生产、计划、财务等部门参与,依据历史数据、工艺标准、设备状况、操作水平等因素科学制定。
3. 新产品/新工艺的消耗定额应在小批量试产或首批订单时确定。
第六条 定额审批与发布
1. 制定的消耗定额需经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生效。
2. 生效的消耗定额应正式发布至相关执行部门(生产车间、仓库、计划、财务等)和信息系统。
第七条 定额修订
1. 定额原则上每年定期评审一次。遇以下情况可及时申请修订:
▸产品设计、工艺路线、设备发生重大变更。
▸ 原材料质量或规格发生显著变化。
▸ 实际消耗水平持续显著偏离定额(偏高或偏低)且原因明确。
▸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显著提高材料利用率。
2. 修订申请由生产部门或技术部门提出,按制定程序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 限额领料流程
第八条 领料依据
1. 生产部门领料必须以有效的 《限额领料单》 为依据。
2. 《限额领料单》的基础信息应来源于:
▸ 经批准的生产计划单/工单号。
▸对应产品的物料清单(BOM)。
▸ 有效的物料消耗定额标准。
第九条 领料单编制与审核
1. 生产车间/班组计划员或指定人员根据生产任务(批次、数量),结合BOM和消耗定额,计算所需物料品种和数量,生成《限额领料单》。
2.《限额领料单》应清晰列明:领料部门、工单号/任务号、产品名称/代码、物料编码、物料名称/规格、单位、申请数量、定额标准、仓库名称、领料用途、领料人、计划员签字、生产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3. 原则上,一张《限额领料单》对应一个生产任务(工单)。
第十条 领料单提交
1. 经生产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的《限额领料单》,应提前(根据公司规定,如提前半天或一天)提交至仓库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 仓库审核与备料
1. 仓库管理员收到《限额领料单》后,需核对:
▸单据填写是否规范、完整。
▸领料部门、任务号是否有效。
▸ 物料编码、名称、规格是否准确。
▸ 申请数量是否在定额范围内。
▸ 库存是否充足。
2. 审核无误后,仓库管理员在单据上签字确认,并根据单据进行备料。
3. 如发现申请数量明显超出定额且无合理说明,或库存不足,仓库应及时反馈给领料部门和计划部门。
…………
以上贴子只是内容提要,完整祥细的内容在下面附件中,请下载后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