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此规定以合理有效地管理产品仓库及产品的出、入库为目的。
2. 适用范围:此规定适用于产品出、入库管理上的需要。
3. 术语的定义:
3.1 产品: 指本公司生产的所有品种的完成品。
4. 责任与权限:
4.1 成品仓库仓管员: 确认产品的出、入库,并批准。
4.1.1 每天确认成品的出入库数量。
4.1.2 确认每批的出库状况。
4.1.3 每天确认库存产品及货物装运的安全状态。
5. 业务程序:
5.1 按仓库的面积和结构合理利用仓库资源。
5.2 确认入库产品
5.2.1 提前从生产车间接收预定入库产品的ITEM、型号、P.O号及数量的通知。
5.2.2 确认入库产品的ITEM、型号和 P.O号、 及数量等,是否与入库清单内容一致,如果其中任意一项或多项不符,须立即知会生产部、生管等相关部门人员协助调查处理,并立即采取纠正措施,视情形拟定预 防措施,以预防下次再发,如有必要,安保部门人员也要参与调查。
5.3 产品保管
5.3.1 对于已经确认过的产品, 保管在事前安排好的位置上。
5.3.2 按录入单录入系统,定期报给相关部门。
5.3.3 运往国内和出口国外的货物应分开堆放。
5.4 产品出库管理
5.4.1 提前与业务部业务员确认按ITEM、型号、P.O号和出库预定日。
5.4.2 从业务部业务员、QC接收关于产品出库前的检查日期的通知,并进行准备。
5.4.3 从业务部业务员、生产人事行政部接收关于出货品集装箱货柜安排的通知。
5.4.4 与业务部业务员确认将要装运的集装箱和海关封签号。
5.4.5 以单批产品出库的集装箱数量达到一个或一个以上时, 必须按照“业务部的订单”确认集装箱数量后, 再装柜,装柜完毕后上海关封签,并记录相应封签号。
5.4.6 不足一个集装箱的,或需要拼柜的,参考集装箱装柜安保管理规定处理。
5.4.7 在装柜过程中如有发现外箱的标示、P.O号、品名、数量中任意一项或多项与装柜清单不符,须立即知会生产部、业务部业务员、仓库等相关部门人员协助调查处 理,并立即采取纠正措施,视情形拟定预防措施,以预防下次再发,如有必要,安全部门人员也要参与调查。
5.4.8 开具发货清单,经司机和部门领导人签字后方可出厂。
5.4.9 装货的内容按照客户的装柜要求进行装柜,并通知给业务部业务员。
5.4.10出柜产品数量记录在出柜记录台账上,进库只有入库单。
5.4.11 真实出货的数量或其他信息如有更改,须及时知会客户,并将修改后的出货资料、提单等及时发给客户。
5.5 确认集装箱状态
5.5.1 确认集装箱、海关封签号码与事前接收过的通知是否一致, 并通知给业务部业务员及生产部。
5.5.2 确认是否有集装箱不良。
5.5.3 如有集装箱不良时, 通知业务部业务员确认是否可以替换。
5.5.4 业务部业务员及时确认不良现况, 如果不能替换应通知船运公司进行交换措施。
5.6 成品仓库严禁非相关人员进出,若因工作需要,非仓库权限人员进出,应予以登记,未经许可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进入,违者将按非法行为处理,上报保安部门。
6. 记录:
关于产品管理的记录,按照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7. 相关标准:
8. 有关格式:
9. 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