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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材料的借入与归还
1.因生产需要,而材料无法如期供应时,可向有关厂家商量,洽 借材料时由采购人员以签呈说明理由、库存状况、借用数量、最近交货日期及拟归还日期,呈总经理核准后,拟具借据正本一份经主管核示加盖公司章,持向厂商借料,副本三份一份存他库凭以收料,一份自存凭以督促借料的归还,一份送会计部门。
2.借用的材料进厂时,由仓库收料人员依借据所列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填制“收料单”,并于备注栏中注明“借入材料”,依进料验收管理办法办理收料。
3.借入材料的归还,由采购人员开具“材料交运单”并附借据的副本呈总经理核准,送仓库经核对原借入材料“收料单”的品名、规格、数量无误后,依此备料出库。
(二)材料的借出与收回
1.在不影响生产时、材料的借出,必须由借用的厂商出具借据,注明“借用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及预定归还日期”并经总经理核准后始行办理。
2.材料借出时由经办部门填制“材料交运单”呈总经理核准,将借据复印二份附于“材料交运单”之后,一份送会计单位,一份送仓库,依此核对出料及督促借出材料的回收及帐务的管理,如遇有归还异常时应即时通知经办部门查明原因。
3.借出的材料于借用厂商归还时,由仓库收料人员填制“材料收料单”,并于备注栏内加注“借出料收回”依进料验收管理办法办理收料,并于原借出的“材料交运单”中注明“归还数量”“日期”及“材料收料单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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