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为确保公司货物运输安全,防止不良承运商、贷代承运或承办公司货物运输,从而避免危害公司和客户安全的事件发生。
2. 范围:适用于公司陆运、海运、空运、铁路运输的货物承运商挑选和管理,以及可能出现的拼柜、拼厢、拼车的货物代理商的挑选和管理,及货代的挑选和管理。
3. 术语定义:
3.1 承运商:指由公司指定,而非由供应商或客户指定的货物承运商,包括陆运、海运、空运、铁路运输的货物承运商,及可能出现的拼柜、拼厢、拼车的货物代理商。
4. 责任和权限:
3.1 业务部负责货物承运商的挑选和管理。
5. 货柜或货车承运商的挑选程序:
5.1 承运商必须都是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进行挑选,在进行货、价比评定的同时,应对下列事项同时进行评定,以寻找一家安全、可靠、能良好合作的承运商;
5.2 选中的承运商必须都是拥有营业执照的正规公司;
5.3 承运商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必须经过审阅,其制度应严谨,可操作性强,并能切实保护公司货物安全;
5.4 承包商的财务状况必须良好,拥有良好的业界信誉和声誉;
5.5 承包商的人员雇用必须符合公司的安全要求,其受雇用人员都应经过背景调查;
5.6 所挑选的货物承运商,其安全历史必须优良,从未发生过安全违规;
5.7 所挑选之承运商都应与公司签署正式合同,且在合同中注明公司货物至码头或集散地的驾驶路线,及运输时限。一旦超过运输时限内,无论因为何种原因,承运商必须作出书面说明。
5.8 承运合同中也应注明,货运公司的集装箱或货车司机有义务向公司指定管理人员报告集装箱运输过程的状况,并注明合理的中途停留或休息时间;
5.9 合同中应注明,集装箱或货车司机有责任和义务将运输途中发生的安全违规情况向公司的安全人员、装柜负责人或业务部相关人员报告。
5.10 承运商应给公司一份货运司机的清单及相应照片,以确保货物运输的安全。
5.11 承运商过往的安全记录佳,及在业界有良好评价的承运商具有优先挑选资格;
5.12 除非旧的承运商有不良记录,否则应于优先挑选;
5.13 所有承运商的背景资料都应作保存。
5.14 货柜拖运公司、船运公司和航空货运公司都必须是美国海关的C-TPAT的成员,方可作为备选承运商,故此类C-TPAT成员承运商均可免以反恐评估,相关承运商只需定期提供最新的审核结果报告或证书即可;
5.15 国内非货柜的货运公司:必须定期填写相关反恐调查表,必要时,安全小组人员应进行通知或不预先告诉的审核,审核不通过时,应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进行复审,如果连续三次审核均无法达到合格成绩,则应于解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