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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规范公司收、发快递管理,防止快递丢失,降低运行风险,控制物流成本。确保公司快递的收发工作及时、准确、高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定义:
快递物品:指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寄送或收取的文件资料、产品样品、货物以及其他与工作相关货品等。
3.权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快递签收工作,并对收取的快递件进行登记,及时通知收件人领取,对于未被领取的快递,赋有保管义务(保管期限为签收快递件当天17:15前)。
3.2收发快递相关人员必须遵照本规定执行。
4.内容
4.1寄件流程
4.1.1快递公司的选择:选择的原则是高效率、低成本。寄件人必须根据所寄物品的性质与紧急程度,合理、准确地选择性价比高的快递公司。前台对寄件人所选快递公司的合理性进行评定。
4.1.2填写快递单:由寄件人用正楷字清晰填写收件方和寄件方详细资料(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邮编等)。
4.1.3检查与包装: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寄件的检查审核,并把所寄物品的属性进行详细登记,检查审核通过后,由寄件人按照快递公司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并把快递单贴于包装盒上。
4.1.4前台(电话)通知快递公司来公司收件,并保留寄件单据。
4.2寄件规定
4.2.1物品分类与快递公司选择参照表:
序号 | 寄件类型 | 选择快递公司 | 1 | A类:紧急件 | 如:顺丰快递 | 2 | B类:贵重件(如票据、证件、贵重配件或物品等) | 如:EMS、顺丰快递等 | 3 | C类:普通件(如资料、文件、普通产品样品与配件等) | 发一般的快递公司 | 4 | D类:普通信函、贺卡等 | 邮政(发平信) |
4.2.2重型物件(达5kg以上的非贵重配件)、产品样品、普通资料类原则上均选一般的快递公司(非顺丰快递),若是特急件,分管副总审批后可选顺丰快递等邮寄方式。
4.2.3普通信函、贺卡等均选邮政,以平信方式邮寄。
4.2.4严禁公费寄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按该单快递费的5-10倍处罚。
4.2.5严禁私自寄公司产品,一经发现按该产品市场价值的5-10倍处罚,情节严重者视同偷盗,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2.6前台每月对所有寄件费用按部门进行统计,发件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3收件规定
4.3.1不需支付到付快递费的快递收件由前台签收、登记后,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责任人签字领取。
4.3.2需支付到付快递费的快递收件,前台应及时通知收件人办理付款手续收件。
4.3.3贵重物品和公司秘密文件,原则上由前台通知收件人到前台自领,如收件人无法领取时,由前台与收件人确认后再办理代收手续。
4.3.4前台签收所有快递件必须进行登记,并让收件人签收,若收件人不在,可通知部门相关人员直接签收。
4.3.5公司所有寄件的快递单统一由前台保管(保管期为一年),便于对账和查询。
4.3.6为了保证前台已签收快递件的安全和维护公司前台的形象,要求收件人(代收人)必须在前台通知后即时将快递件从前台领走,如当天未领走的,每超1天对收件人罚款50元。
4.3.7前台已签收的快递件并通知收件人来领取的,如当天未领走造成遗失或损坏由收件人自行负责。
4.4遗损件索赔
4.4.1寄(收)件人发现所寄(收)快递发生遗失或损坏的,应第一时间将单号报到前台,由前台与快递公司跟进索赔,寄(收)件人须给予相关配合。
4.4.2前台须对每单索赔件记录在《快递件遗失/损坏登记表》上,便于查询和统计快递件的遗失/损坏率和评价快递公司的服务水平。
4.5附件
4.5.1《快递件收发(签收)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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