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存货堆放和日常管理
第二十四条存货的堆放要本着“安全可靠、作业方便、通风良好”的原则合理安排垛位和规定地距、墙距、垛距、顶距。仓库必须设置消防设施,通道必须宽敞,门窗必须符合防盗要求,电力设施必须符合消防部门的要求,以确保存货安全。
第二十五条存货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切实做好“防火、防霉、防锈、防蛀、防爆、防潮、防烂、防盗、防鼠、防毒”等“十防工作”。仓库管理员必须经常巡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防范及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物资堆放要讲究科学、合理,区域要分开、清晰,摆列要整齐、有序,高低要适当、均衡;货物存放要尽可能采用“六号定位”管理法(按库号,仓位号,货架号,层号,订单号,物品编号等六号, 对物品进行分类迭放,登记造册,并填制物品储位图,便于迅速查找物品的储仓.)、五五堆放法(根据各种物料的特性和开头做到“五五成行.五五成方,五五成串,五五成堆,五五成层”使物料叠放整齐,便于点数,盘点和取送)、托盘化管理法(将物品码放在托盘上,卡板上或托箱中,便于成盘,成板,成箱地迭放和运输,有利于叉车将物品整体移动,提高物品的保管和搬运效率)。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货架存放。落地堆放以分类和规格的次序排列编号,上架的以分类定位编号。
第二十七条每堆物资前要统一使用公司的标识牌,并在标识牌上写明物资的名称、品种和数量,确保账(仓库账和会计账上物资的名称和数量)、牌(标识牌上物资的名称和数量,下同)和实物相符。
标识牌是区域划分的重要标识,标识牌设计要规范,书写要工整,必须做到“物牌同步变化”,杜绝以任何客观理由影响“物牌”相符。
标识牌基本内容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日期,生产厂家、储备定额。
第二十八条仓库环境卫生要每日清扫并作好保持工作,每次作业完毕要及时清理现场,保证库容整洁。
要按时对仓库物资进行灰尘清理,从而减少因污染所带来的质量问题;通过制定轮值表对物品堆放的周边环境进行清扫和整理;并对仓库洗地板及吸尘工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十九条仓库管理员应当定期对物资的生产日期、保质日期进行全面整理,属于已过保质日期的物资应当转入次品区域,并挂上蓝色标识牌。对仓管人员由于违规发放材料造成材料失效、霉变、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仓管人员除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外,还要接受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特殊物品的堆放
特殊物品指的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挥发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堆放时应注意:
(1)危险物品不能混放,如易燃,易爆品等不能同剧毒品放一起.
(2)危险物品最好不要堆放,一定要堆放时,必须要严格控制数量.
(3)堆放时一定要确认并保持其原包装状态良好.
(4)特殊物品不能骑缝堆放.
(5)特殊物品不能依靠其它物品堆放.
(6)堆放特殊物品的垛之间必须要有适当的间距.
(7)放置于货架上的特殊物品不能堆放.
(8)尽可能满足其特殊性的要求.
具体的堆放物料的方法随物品的种类,性质,包装,使用的器具等不同而各不一样,要区别对待.
第三十一条保守电脑密码,杜绝仓库管理员以外人员随意动用电脑;杜绝利用电脑做与业务或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照操作规程操作电脑,并按电脑维护事项定期对电脑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三十二条建立和健全出入库人员登记制度,入库人员均须经过仓管员的同意,并经过登记之后,方可在仓管员的陪同下进入仓库,进入仓库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公司内部除存货管理部门及仓储人员外,原则上不得进入仓库,其他部门和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可进入仓库:
1.开展存货的年度盘点、月度盘点和不定期盘点。
2.企业副总级以上管理人员对仓库工作进行检查。
3.仓储部门经理对仓库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
4.财务部工作人员根据账实核对工作要求,需进库核对。
其他所有人员进入仓库均需要批准。具体程序如下。
1.拟进入仓库现场的单位、部门或人员填写企业统一印制的进库申请单,对进库时间、人员、主要事项等进行说明,并由申请单位、部门或人员予以盖章或签字。
2.仓储处审核进库申请单,根据不同仓库保管环境要求分析进库的合理性和在库时间的长短,提出审核意见,仓储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3.企业总经理对下列情况进入仓库进行最终审批。
(1)非本单位人员进入仓库。
(2)进入危险品、保密物品以及贵重物品存放仓库的。
仓库管理员有权拒绝和要求闲杂人员进入仓库,严禁串岗。
第三十三条仓库管理员应对内、外搬运工进行指导、监督,确保物资堆放符合仓库要求。存货在装卸、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可倒置,保证存货的完好无损,防止渗、漏、变质等浪费行为,并保持存货仓库现场整洁整齐。
第三十四条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及时关好门窗,严禁闲人进入库区,确保仓库和物资的安全。建立和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对因工作需要出入库人员、车辆按规定进行盘查和登记,签收“出门证”或填写“出入门证”。夜间定时巡逻,提高警惕。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库区内严禁吸烟、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作业。对库区的电灯、电线、电闸、消防器具、设施要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排除,不得擅自挪动或挪用消防器具。经常巡视仓库物资,注意防潮、防变质等防护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不良存货清查
由仓储部长牵头,会同生产、采购和销售经理于每季度末到仓库现场清查不良存货(指在三个月内少用或未用的存货以及保质期届满前两个月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和备品备件等,下同),并在相关的制度范围内盘活处理;或将情况及处理意见,报送财务部处理。
第三十六条仓库是一个特殊的部门,员工用餐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交替轮流,以保证仓库货物随时供应。仓管员每日下班前应认真检查,确认无人滞留仓库后,关好水源、电源、门窗,方可离开,以确保存货物资安全。
第三十七条保守仓库业务秘密,杜绝向供应商等及他人透露物资库存等有关业务信息。未经上级同意,不得随意复制、摘抄公司资料;作废文稿应及时妥善解决,以防泄密。保管员调动、换岗、下岗、离职时,应办理财产移交手续,财务部门和相关部门应派人监交,并具备移交清单,经各方签字后,方可办理正式的调动、换岗、下岗、离职手续。
属个人保管(或者使用)的物品,其保管(或者使用)者在移交工作时,应如数移交和具备移交清单,若损失或者短少,应按规定进行赔偿。
第三十八条叉车司机必须服从仓库主管的安排和调度;同时要按以下要求做好车辆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保证叉车的工作需求和工作质量:
1、杜绝驾驶员以外的人随意动用叉车。
2、驾驶员应严格按照驾驶规程驾驶叉车。
3、维护叉车的清洁和完整,经常对其质量和性能进行检查,并按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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