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物资帐务管理员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租赁公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JD-2.03-1997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编写规定
3、职责
3.1 责任
3.1.1 仓库管理员在物资处长的领导下,负责仓库物资管理工作。
3.1.2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3.1.3 负责库存物资的建帐、盘点工作,做到帐、卡、物相符。
3.1.4 熟知物资保管规则,做到科学合管理:按类分库,露天分区,上盖下垫,定量存放,标识明显,材质不混,名称不错,规格不串,四号定位,五五摆放。
3.1.5 对所保管的物资做到“十防”,即:防雨、防潮、防火、防砸、防盗、防破坏、防冻、防爆、防有害气体、防霉烂变质。
3.1.6 搞好库区存储规划,布局合理,通道无阻,收发、作业方便。
3.1.7 负责物资的收发及收发时的检验工作。其检验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天,如发现数量短缺、损坏、质差情况,及时上报业务部门,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并及时处理。
3.1.8 组织建立库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放火、防盗组织。
3.1.9 保持库容库貌整洁。
3.2 权限
3.2.1 有权对物资采取科学的保管、维护、保养方式。
3.2.2 有权坚持仓库管理制度。
3.2.3 有权申请配备仓库消防设施及工器具。
4、岗位人员基本技能
4.1 文化程度及所学专业
4.1.1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1.2 经过公司物资培训考试合格。
4.2 专业知识
4.2.1 具有所从事的物资管理专业知识。
4.2.2 熟悉送变电企业施工生产过程知识。
4.2.3 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和应用。
4.3 工作能力
4.3.1 熟悉掌握国家有关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4.3.2 熟悉并能认真执行仓库管理规章制度。
4.3.3 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本职工作。
4.4 工作经历
从事送变电物资仓库管理工作二年以上。
5、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
5.1 仓库管理员在物资处长的领导下,负责仓库物资管理工作。
5.2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5.3 认真执行公司的物资工作标准。
5.4 对所保管的物资保持帐卡物相符,相符率达到98%为合格。
5.5 熟知物资保管规则,做到科学合管理:按类分库,露天分区,上盖下垫,定量存放,标识明显,材质不混,名称不错,规格不串,四号定位,五五摆放。
5.6 对所保管的物资做到“十防”,即:防雨、防潮、防火、防砸、防盗、防破坏、防冻、防爆、防有害气体、防霉烂变质。
5.7 搞好库区存储规划,布局合理,通道无阻,收发、作业方便。
5.8 在收料时,必须认真对照凭证,查点数量,检查质量,验收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天,如发现数量短缺、损坏、质差情况,及时上报业务部门,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并及时处理。
5.9 严格发料制度,做到无领拨料单不发,发出的物资规格、数量、质量不差。先进先出,帐卡物相符一般情况不准白条子出库和外借。
5.10 坚持永续盘存和半年、年终盘点制度,并作出盘盈盘亏表交帐务管理员。
5.11 负责在对用度量衡器具及库用工器具的维护保养。
5.12 组织建立库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放火、防盗组织。
5.13 保持库容库貌整洁。
5.14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6 检查与考核
6.1 根据本岗位工作标准,由本部门处长进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