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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1.1对产品进行合理的管制,确保帐物相符,防止因储存不当引起质量异常,造成损失。
2.范围:
2.1本公司所属的生产性材料、零件及成品,仓库作业均适用之。
3.权责:
3.1产品异常判定: 品质部
3.2产品仓储管理: 仓库
4.定义:
4.1产品: 包括公司所有成品、半成品、外包产品、原物料与客户提供之半成品,物料等。
4.2余料:生产部完成生产计划后之剩余材料。
4.3回收料:又称边角料,裁剪或冲压后留下与原有材料规格不同、可回收利用之原材料。
4.4不良材料:经品质部判定不合格之材料。
4.5呆滞材料: 储存超过一年且没有使用之材料。
4.6报废材料: 异常已无法使用之材料。
5.作业内容:
5.1物料之接收。
5.1.1核对采购订单,物料名称及品名规格与供应商之送货单是否一致,数量是否相符,如有问题知会采购与供应商接洽。仓库对供应商之来料,要求供应商送货人员分类并按产品类别搬运至收货区。
国外采购之物料,由采购提供采购资料、单据与送货单相核对,并按正常程序作业,如有问题知会采购员解决。
5.1.1按正常程序接收单据后,由仓库通知IQC检验,确定来料品质状况。IQC确定来料品质合格后,由仓管员入库,分类摆放并做好标识。不良品由IQC人员贴上不良标签、退货标识,由仓库填写《退货单》退货。
5.1.2特急件由业务提出申请,总经理审批是否特采。
5.1.3单据交接
5.1.6.1将来料放置在来料待检区后方可签名。
5.1.7 单据签收后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好相关账务。
5.1材料申购作业
5.2.1仓库依据制造通知单的交期、数量,清查相关库存后,决定所需采购之材料、数量、及时开立《申购单》交经理核准后下发《采购单》进行采购。
5.2领料作业
5.3.1所有部门开立《领料单》时,必须依据生管所开立的《生产指令单》,清楚填写订单号、品名、料号、规格、数量等。
5.3.2仓库发料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单位所开立的《领料单》:核对时如与《生产指令单》有所出入,可将领料单据退回。
5.3.3领料人员所开单据必须完整、清楚,要有领料部门管理人员签名方可生效,单据不可随意涂改。发料人员审核单据无误后,方可根据《领料单》发料。
5.3.4发完料后,发料人员必须在《领料单》上签名并及时将第二联财务做账、第三联底联由发料人归档保管,任何作业凭证有手续不符时,仓库有权不予受理。
5.3.5非订单生产之领料申请,由需求单位开出《领料单》经经理核准后方能生效,工程制造部需补料应由经理级以上人员(签名)核准。
5.4成品入库
5.4.1所有成品入库必需填写入库单(订单号、品名、数量、时间),品管签名确认后方可入库。
5.4.2成品必需有磅重数量,如未磅重仓库有权拒收。
5.4.3成品需在规定时间内入库。
5.4.4仓库人员根据入库单,对物料编号、数量进行点收,如有不符仓库有权拒收。
5.4.5退货品及不良品必须摆放在指定区域,标明暂放及暂放原因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5.5 成品出货
5.5.1仓储人员应根据业务交货计划备货,备货完成后,应将备货情况知会业务,由资材部填写《送货单》由经理批准方可出货。
5.5.2送货人员在客户处交货前应将《送货单》与产品相核对,核实订单号、品名,数量。
5.6 材料退库及补料
5.6.1公司内任何暂时不用或生产剩余材料,应立即退回仓库,不可堆放于工作场所。
5.6.2当退料为不良品时,退料单位填写《退料单》经审核后方能生效,经品质部确认OK后连同退库材料及“物料标示卡”交于仓库点收入库。
5.7边角余料管理
边角余料不列帐管理,只需登记。
5.8 呆滞料管理
5.8.1超过一年未使用之材料及成品,由资材部划入呆滞料区。
5.8.2仓库在发呆滞料前应提出重新检验,经过品质部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5.8.3呆滞料需集中存放于呆滞品区,仓管须不定期进行查核。
5.9 退货管理
5.9.1供应商之退货
5.9.1.1生产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来料不良,应分类处理退于仓库。
5.9.1.2退料单位须经部门主管、退料人员签名,再由品质人员签名,判定不良原因,方可退货于仓库。
5.9.1.3所退之物料,必须贴上标签,要注明不良原因,不良品不得混有其它物料。
5.9.1.4仓库接收不良品后,通知采购员联络供应商处理。
5.9.2 客户之退货
5.9.2.1所有送货人员,送货到客户处,无论任何原因的客户退货,须先核对退货数量和退货单据后,方可办理退货手续,不得私自用送货数量与退货数量进行扣数,任意更改送货单据。
5.9.2.2仓库人员接到客户退货单后,核对退货是否是本公司之产品。确认本公司之物品后方可清点数量,如有误在退货单上注明并知会业务,由业处理。
5.10 搬运管理
5.10.1材料在搬运过程中,必须使用适当的容器及包材,要防止任何可能对物料造成的损伤.
5.10.2所有参于操作的人员,都有责任不断督导,以确保材料从接收到出货过程中,都能给予适当的标识、保存及搬运。
5.10.3搬运工具的使用
5.10.3.1对人力无法使用搬运时,应考虑分散包装或用适当的的推车、油压车等搬运工具,以防搬运时意外损伤。
5.10.3.2运用搬运工具时,应注意物料堆叠,以不超过厂区规划的道路宽为限,高度不得超过2.0M为原则。
5.10.3.3搬运工具的性能维护,各使用单位应妥善保管。以防搬运途中因工具的异常造成搬运损伤。
5.11 资材部每月进行一次盘点,将盘点结果登录于《盘点表》并交于财务审核。
1.相关文件
《品质手册》
《产品检验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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