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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顾客订单要求进行识别和评审,以确定顾客要求已经得到明确并评估本公司是否可以满足顾客要求,避免交付不及时和影响顾客满意度。
1、目的:
为确保本公司能够完全了解客户合同导向,尽快将其转化为本公司的执行导向,通过对合同的评审,评估本公司是否有能力满足客户合同要求。
2、范围:
本公司与客户所签订的合约或订单以及口头方式达成的产销协议的评审均适用。
3、职责:
3.1销售部:负责订单接收及与客户沟通、联络订单修订、出货之事宜等。
3.2总经理:合约/订单签署、修改、取消的核准。
3.3相关部门:参与合约、订单的评审。
4、定义:
4.1 合约、订单:本公司与客户以书面的形式签订的合约、协议或以口头联络方式达成的产销协议等。
4.2 常规订单:已经过订单评审的订单。
4.3 非常规订单:未经过订单评审的订单。
5、作业流程:
5.1订单评审作业流程:
6、流程说明:
6.1订单接收:
6.1.1合约/订单的签署:当客户与我公司达成产销意向时,则由客户下订单或由销售部拟定产销合同,销售确认书 (Sales Confirmation),经销售副总或其职位以上管理人员及客户方代表共同签署后方可生效。
6.1.2客户下单后,由销售部业务员负责接收,然后将其转交于销售部。销售部根据订单内容(如产品品名、机种、规格、订单号码、交期、单价、数量、付款条件、交运方式、交运地点等相关事项)进行核对确认,确认无误后按月汇总记录于《订单明细表》交销售副总审核、总经理核准。
6.1.3若客户为口头订单,经销售部转化为书面订单,双方协商一致后按6.1.2执行。
6.2订单评审:
6.2.1销售部在接到销售部转交之订单时,将客户品质要求以及其它相关事项转化成本司之《订单生产说明书》,然后须依照《订单生产说明书》要求的项目与销售人员沟通(销售人员需同客户沟通),并达成共识,《订单生产说明书》经销售副总签署后生效。
6.2.2订单由销售部将有效之《订单生产说明书》交给技术部、生产部、PMC进行审查。其中技术部负责生产工艺、材料选用及BOM制定;生产部负责产品生产能力、交货日期审查;PMC负责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及成本分析等审查。
6.2.3每张生产订单经初审达成一致后,生产部召集相关部门人员召开订单审查会议,各相关部门根据《订单生产说明书》内容进行评审,并将签署意见记录于《订单审查记录表》内。
6.2.4订单评审时,如订单要求与我公司相冲突时,则由销售部与客户协调,重新进行评审。
6.2.5 样品订单审查依《客户样品制作管理办法》执行。
6.3订单核准:
6.3.1客户订单由各相关部门对订单生产能力、品质要求等情况进行逐项评审后,各相关部门一致表示均能满足客户要求时,由总经理批准《订单审查记录表》。
6.3.2对无法取得协调的合约/订单或合约/订单执行中的修订,取消须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做出最后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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