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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车间所有员工的考核。
1.目的
1.1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发现优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所有员工的考核。
3.定义
3.1生产能力考核即根据每个工位定额产量,检查每个员工在出勤期间内,是否有达到预定产量。
3.2定额产量是根据生产设备与作业员的生产能力而制订的单位时间内(通常为一个小时)的生产能力。
3.3预定产量=定额产量×出勤时间。
3.4全勤工资,即目前工资核算方法所得的工资,其由底薪与加班费、岗位补贴、其它补贴或奖金及应扣款五部份组成。
4.内容
4.1考核内容:
4.1.1新进员工,必须进行转正考核。
4.1.2正式员工必须进行日常行为考核与生产能力考核。
4.2考核方法
4.2.1考核结果直接与工资挂钩,表现绩优者可参加优秀员工评选,同时可以得到或超过全勤工资。
4.2.2规定每个员工每月考核底分为100分,根据4.2.3项进行加减分。
4.2.3考核得分:
a>日常行为考核:违反任何日常行为考核条款一条者,扣除二分(严重违反或违反带“※”者,扣除三分),如果一月内连续出现三次违反相同的者,再扣除十分;一个月内未违反任何考核条款者,可得三分。
b>生产能力考核达标者(即达到预定产量,不超过预定产量的5%),不扣分不加分;超过预定产量5%以上者可得一分,10%以上可得二分,20%以上者可得三分;未达到预定产量90%者扣一分,80%者扣三分,70%者扣五分,60%以下者扣十分。
c>在绩效考核中,若因机台故障未及时排除而造成未达到预定产量者,在机修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不扣分。
4.2.4工资核算;考核后员工工资构成与计算方法如下公式:
4.3转正考核
4.3.1转正考核时机为:新进员工或调入员工,在该岗位实习至少一个月,并且可以独立进行操作后,进行转正考核。
4.3.2转正考核内容包括书面考核、提问考核与实际操作考核三个方面,同时其平时表现也纳入转正考核中。
4.3.3转正考核由段长主持,结果记录在“生产车间作业员考核表”中。转正考核合格后,就直接转正为正式员工,不合格者劝退或直接解雇。
4.3.4书面考核只针对品管、焊锡、测试、打标等工位,如有需要时,其它工位也可以进行书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电容器的基本知识、岗位操作注意事项、客户的特别要求等内容。
4.3.5进行书面考核的员工,可以不对其提问考核;未进行书面考核的员工,必须进行提问考核。提问考核内容包括看单作业、异常预防能力与不良品处理方法等内容。
4.3.6每个转正考核的员工,必须进行实际操作考核。实际操作考核内容包括机台保养、操作、生产效率与5S工作。
4.3.7平常表现由段长酌情打分,主要看与同事的关系、对待工作的态度、上进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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