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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规范处理有关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系统的不符合事项、异常现象或潜在的不合格及其原因的纠正与预防步骤要求,确保问题能够适时解决,以使问题发生的程度与规模得以掌握或消除潜在的不合格及其原因。
2.0 范围
适用于管理系统中之明确的或潜在的不合格事项或品质异常现象的纠正与预防。
3.0 定义
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不合格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4.职责
4.1 提出部门:进行异常现象描述,向解决部门提供建议及解决期限。
4.2品质部:对异常描述进行审查,确认措施实施结果、跟催纠正与预防措施进度、保存纠正与预防措施记录,向管理评审提供预防措施的施行状况。
4.3 内审员:于内部或外部审核出现任何不符合项时,负责发出《审核不合格报告》要求责任部门提出措施进行纠正预防活动,跟催纠正与预防措施执行并确认效果
4.4 理者代表对内审员发出的《审核不合格报告》进行描述审查、对措施提出部门提出的措施进行审查,检讨措施内容、确认措施实施结果并给予结案确认。
4.5 措施执行部门:原因分析、提出措施、措施文件化。
5.0程序
5.1提出时机
5.1.1 纠正措施(防止再发措施):当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发生异常现象或不良时。
5.1.2 预防措施:在分析各种记录或进行统计分析时,发现的潜在或有不良趋势的现象时, 如各种不符合报告、客户抱怨或统计资料等。
5.2 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改善报告》
5.2.1 提出部门:任何部门于发现异常或分析出潜在的问题,在不能自行处理,需其他部门支援时,以一次一个问题的形式提出《纠正与预防措施改善报告》,并填上支援部门的名称和希望完成日期。
5.2.2 根据问题的紧急程度及性质,判断这问题需要采取何种预防措施,并在《纠正与预防措施改善报告》上勾选纠正、防止再发或预防措施。
5.3 决定措施及解决期限
5.3.1 纠正措施:视问题紧急的程度与提出问题的部门需求而定;
5.3.2 防止再发措施:因防止再发措施需调查根本原因及评估措施,为确保措施的品质,若无特别要求时,在1周内提出防止再发措施的措施。
5.3.3 预防措施:因预防措施需调查潜在的原因及评估措施,为确保措施的品质,若无特别要求时,在15天内提出防止再发措施的措施。
5.4 异常现象描述:异常发生的时间、地点、内容、频次、责任部门及希望完成日期
5.5 异常描述审查
5.5.1 《纠正与预防措施改善报告》的异常描述由品质部经理审查后发出。
5.5.2 《审核不合格报告》异常描述由管理者代表审查。
5.5.3 措施提出部门负责人收到《纠正与预防措施改善报告》或《审核不合格报告》后对异常进行原因分析。
5.5.4 原因分析应收集相关的资料和数据;采用适当的统计技术。
5.5.5 对客户的投诉或退货,应进行专项的评估和检讨,以找出全部的原因和进行全面的措施。
5.6 提出措施
5.6.1 措施提出部门根据原因分析,应对异常提出相应的措施。
5.6.2 措施目标:措施提出部门必须依原因分析提出纠正、防止再发或预防措施。
5.6.2.1 纠正措施的措施目标:能够立即消除异常现象。
5.6.2.2 防止再发措施的措施目标:针对异常产生的根本原因,评估措施的效果及潜在因素,以便能减小问题的程度与规模或能够解决问题的根本原因。
5.6.2.3 预防措施的措施目标:通过措施的实施,能够避免异常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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