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与范围
1.1.目的:为了抓住重点、分清主次,便于公司各种存货的业务管理、存货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涉及的各类存货的管理
2.名词解释:
2.1.存货:存货指各类生产物料、辅料,一般包括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在制品。在我公司包括供应商寄销物料、供应商直供我公司客户物料、一般物料、原材料、半成品(含委外半成品)、产成品、在制品等
2.2.存货管理:其目的是在既有或可能的人、机、料、法、环条件下,既能合理清晰地响应生产、保障销售、拉动采购,又能压缩总库存量、释放被占压的资金、节约管理成本。任何业务部门、辅助部门都可能直接或间接涉及到存货管理。存货管理涉及计划管理、场地管理、先进先出管理、可疑物料管理、收发退转物流管理、库存管理、料账管理、成本管理
2.3.存货分类管理:旨在合理地按某一属性将存货进行分类,以便抓住重点、分清主次、有针对性地进行存货管理
3.职责
3.1.财务部负责存货管理的监督和控制,负责存货分类管理办法的制定、持续改进;负责存货分类方法的选择和标准的制定、持续改进;负责存货分类的判定、审核;负责存货分类清单的维护
3.2.物流部负责根据存货分类标准制定和实施相关存货管理相关办法
3.3.各业务部门制定相关业务流程涉及存货及存货管理事项的,应遵循本办法和相关存货管理办法之规定。
4.管理规定
4.1存货分类方法:公司采用“存货ABC分类法”进行存货分类管理
4.2存货分类标准:参见附件《分公司存货ABC分类标准》
4.3存货分类清单制作与维护:财务部负责制作、维护《存货ABC分类清单》
4.3.1财务部每年1月份完善存货ABC分类标准,完成《存货ABC分类清单》;
4.3.2财务部负责核实每月新增物料的分类标准,完成分类,纳入《存货ABC分类清单》
4.4存货分类管理要求
4.4.1各业务部门制定或执行相关业务流程时,涉及存货及存货管理事项的,应根据当年《存货ABC分类清单》进行重点的有针对性地管理。
4.4.2当年《存货ABC分类清单》未公布时,各业务部门应按上年《存货ABC分类清单》开展业务管理
4.4.3需新增物料的,由供应商管理部(采购部门)于采购备料前至少15天报《存货清单》及相关信息于财务部,由财务部于货到前至少3天判定存货ABC分类,即在新增物料形成库存和使用之前,存货ABC分类必须完成。
4.4.4特殊原因,新增物料形成库存和使用之前,存货ABC分类未完成的,物流部可根据既有标准参照同类物料来判定新增物料的分类,报财务核定、备案。财务5天内(且不得跨月)核定完后,纳入《存货ABC分类清单》、知会物流部及其他业务管理部门。
4.4.5有特别要求的存货,由业务部门提出,可升级存货类别,报财务部备案,调整存货级别,进行特别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