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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1.1制订成品、部品及原物料之物流相关事项与实现防止质量恶化之合理性管理措施。
1.2使原物料、成品、呆滞料、废料皆为符合环保规范及客户满意之绿色环境管理。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大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仓库作业相关之业务。
三、定义
3.1 物流:指由供货商所在地点将制品等移动至所供应对象或客户的一连串活动,其中包含制品的保护、保管及运送等。
3.2 入库:指完成制品之包装及窗体程序后,将其收纳于指定场所,在本办法中所指场所为仓库中之各个仓别,包含成品仓、不良品仓等。
3.3 暂时入库:是指待检查或不合格的部品、原物料等因尚未处理或申请程序中,未能完成入库手续,而先保管于指定场所之状态。
3.4 保管:指将制品等放置于防尘、防水、防潮、防锈且无有害气体及溶剂所污染的良好环境之中,其管理并在易于检索及可出库的状态。
3.5 出库:指依出库领料程序作业规范将制品等移出仓库之外,进行下一阶段指定用途之状态。
四、权责
4.1 仓管单位:负责原物料、半成品、成品等之储存、进出领退、搬运、包装、出货、
盘点等工作。
4.2 生管单位:负责提供生产作业排程、业务出货、外包制程通知等信息。
4.3 业务单位:负责提供客户订单信息及成品出货等相关事宜。
4.4 品保单位:负责原物料、半成品、成品产品检验及退料等有关之质量判定工作。
五、作业内容
5.1 仓库规划
5.1.1 原物料仓:主要用于储存生产用原物料之仓储区,须经品保检验后方可入库。
5.1.2成品仓库:用于存放完成入库程序之成品的仓储区。
5.1.3 耗材仓:存放制程、包装、设备及工程消耗性物料之区域。
5.1.4原物料不良区:经品保部判定为不良之原物料储存区域。
5.1.5 成品不良区:经品保部判定为不良品之储存区域。
5.1.6 报废仓:经品保或制程判定且由单位主管核准之报废品,可分为成品、半成品及原物料报废三种。
5.1.7 原物料待验区:原物料进货后,品保尚未检验判定前之暂时存放区域。
5.1.8 原物料待退区:原物料进货后经品管判定为异常须退货之暂时存放区。
5.1.9 研发仓:研发单位请购之原物料、试用料及各类样品、实验品、试产品等之存放区域。
5.2 先进先出管理区分
5.2.1 厂内制造生产之成品:以生产日期区分作为先进先出Lot No.管理。
5.2.2 厂商交货及加工品入库:以交货日期Lot区分作为先进先出Lot No.管理。
5.2.3 先进先出管制须做颜色管理,颜色管理将一年分为四季,1~3月标示为蓝色,4~6
月标示绿色,7~9月标示为红色,10~12月标示为黄色。
5.2.4 为落实先进先出管理,供货商应在每一包装(袋/箱)外标示该包装详细资料如下:
料号(CodeNo.)、品名规格、数量、供货商、GP标示。
5.2.5 原物料进货若非GP材料,物品检验完成后须放置于非GP区域储存控管。
5.2.6 仓库人员于物料进出库时需依标签、Lot No.及『先进先出管制表』(QM-2-03.13)确认各批量之生产日期,再依日期之先后顺序出库。
5.3 安全库存量管制
5.3.1 目的在确保当购料周期较长、或为可通用型原材料、属计划性生产的多数客户通用成品、客户要求有安全库存量等情况下,能及时供应客户所需产品。
5.3.2 生管人员根据原物料的生产前置期、运输前置期、检验前置期、入库前置期来提出原物料安全库存量及请购日期并适当放宽需求日期。
5.3.3 生管人员依仓库建立之库存总表作为检视安全库存量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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