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
为了做好技术更改后的物料配套,妥善处理淘汰产品的相关物料,及时处理积压物资,减少报废损失,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制造系统(分厂及原材料仓库)相关的物资处理。
3.定义:
3.1物料配套:因设计更改/客户需求变化等原因,要求生产系统在制件使用时,有二种或二种以上物料必须配套使用而发生的物料衔接。
3.2 积压物资:在原材料仓库及生产现场库存两个月以上,未安排生产使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原则上为合格品或可回用的产品。(属不合格品的,其所在单位应按不合格品的规定处理)
4.管理职责
4.1 制造部负责公司的物料配套及积压物资处理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4.2 制造部应建立每月订单调减/设计更改/物料配套/产品淘汰的跟踪台帐;
4.3 供应部及分厂负责按公司的管理要求控制积压物资的产生,按要求上报盘点数据及积压物资明细,并按要求处理;
4.4.技术部/营销部/工艺部/品质部/供应部应参与对积压物资的处理,并对积压物资提出处理意见。
5.物料配套及淘汰产品的处理程序:
5.1 因设计更改、型号变化、色泽转换等原因,凡涉及二种或二种以上的物料,需配套使用的,技术部应书面明确具体的配套使用明细,由制造部会签后,发分厂、供应部、品质部、工艺部、制造部等单位;
5.2 营销部门在年底因转换色泽、型号变化、淘汰某一型号时,应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技术部、供应部、制造部,技术部应根据营销部门提供的信息,转化为具体物料明细,发制造部、供应部、分厂、工艺部、品质部等单位;
5.3 制造部物料配套主办根据以上信息三天内发出盘点通知,供应部业务员、各分厂生产科物控员按要求上报盘点数据,以书面形式(见附表1)发制造部物料配套主办;
5.4 制造部整理盘点数据后,凡配套使用中,涉及模具更改,或要求自制件与外协件配套的,制造部应召集技术部、工艺部、供应部、品质部、分厂等人员讨论配套使用方案,形成配套使用计划(见附表3), 经技术部、供应部、分厂会签,制造部部长批准后下发,简单的配套使用计划,经技术部、供应部会签后,制造部部长批准后下发,
5.5 物料配套计划以减少积压、方便操作的原则进行。
5.6技术部根据配套计划安排,对相对应的技术文件(如图纸、明细表、BOM等)作出更改;品质部要通知质检员做好进检新旧件识别工作,制造部原材料仓仓管员做好新旧件标识、区分、发放工作,供应部和分厂生产科指定责任人按配套数量生产, 跟进配套使用过程;
5.7配套使用中涉及模具更改的,模具更改流程按《工装管理要求》中的规定条款处理。
5.8 制造部物料配套主办在物料配套使用计划下发后,应提前检查各单位配套工作和进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处理,每月5日前,应对上月配套使用情况的相关物料进行检查、核对、分析,不断提高物料配套管理水平。
6.积压物资的处理程序:
6.1 积压物资的控制
6.1.1 供应部业务员应在下采购订单时,应冲减期末库存,严格按营销需求及工艺定额下单,不得随意加大数量;
6.1.2 禁止业务员不经审批自做库存,因某种原因需做计划外库存的,要给营销会签,同时附库存消化计划;
6.1.3 每月初由供应部业务员对委外结存数进行清理,减少库存和积压;
6.1.4 每月5日前,由原材料仓仓管员将积压物资上报给对应的业务员及制造部物料配套主办,业务员应主动处理积压物资,并将难以处理的积压物资移交制造部物料配套主办处理;
6.1.5 分厂生产科负责按生产计划及工艺定额确定各工序的投放数量,防止随意投放造成门体\箱体的积压.
6.2 积压物资的上报,凡符合3.2款而造成的物料积压,根据制造部下发的统计表格式(见附表4),在月度盘点后5天内,由各分厂原材料仓库主管或分厂生产科物控员审核后报制造部物料配套主办处理;
6.3 制造部将收集到的积压物资,参照5.4、5.5的程序处理;
6.4对于在计划调减前分厂已领用而未使用的物料(合格品),应作退仓处理,否则,由仓库冲减后期领用数量;
6.5 仓库物料超过工艺规定的期限,由仓管员按要求送检。
…………
以上贴子只是内容提要,完整祥细的内容在下面附件中,请下载后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