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进出库管理规定
第一条、商品进仓前应放置在入库区内,由仓库管理人员根据 “供应商商品出货单”所列内容,逐一核对商品规格、数量、颜色,无异常后在“供应商商品出货单”(二人以上)签名确认后,方可入库。然后转由相关同事录入ERP系统。
第二条、仓库对任何部门发货,均应凭正式出仓单或销售出货单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和白条发货。仓库发货必须在指定发货区发货,二人以上签名确认无误后方可统一出库;不得在其它区域内验货发货。
第三条、商品必须按类别摆放在指定区域,严禁乱摆乱放;并在外包装上注明此商品的规格和颜色。
第四条、所有签名需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并负相对应的责任,如违反以上任意一条,按情节轻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