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仓管员工作任务
一、基本职责
1.及时、准确维护库存管理系统,确保仓库物品的帐、卡、物三者一致,仓库区域划分明确,物料标识清楚,存卡记录连续、字迹清晰;
2.做好仓库物料的收发存管理,严格按流程要求收发物料,并及时跟踪外发物料的发送,
4.对物料管理的有序性、安全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对部品物料的实行分区存放管理,确保库容库貌,按要求定期填制提交呆滞报废物料的处理申请表。
5.做好仓库各种原始单证的传递、保管、归档工作;
二、收货验收
1. 货物进仓,需核对订单(采购订单和生产订单)。待进仓物品料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与订单相符合方可办理入仓手续。
2. 货物进仓,必须采用合适的方法计量、清点准确。大批量收货可采用一定的比例拆包装抽查,抽查数量
④ 车间不合格产品、物料需进仓或退仓的,需符合相关制度、流程规定并获物管经理批准。进仓后应在专门的不良品区域单独存放并做好明显标识。严禁与正常物料、产品混合堆放。
4. 入库物料、产品,必须采用合适、规范的包装(或装载物)。包装标识清晰且与实际装载货物相符。同一包装装载数量统一,同批次货物只允许保留一个尾数。
5. 对验收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办理回用或超出订单的物料、车间生产中发现经质检确认外协厂责任的不合格品,仓库必须及时通知采购部门办理退货/补货事宜。
三、货物出仓
1. 货物出仓,必须有合法的经批准的凭证、指令例如《出货通知书》;
⑤ 技术研发或其他非生产领料凭《非生产领料单》办理。
3.货物出仓,需由领料人/提货人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
4.本公司送货的,送货人/提货人必须是指定人员;外单位自行提货。
5.对外送货发出,必须在第一时间取得加盖收货单位公章和收货经办人签字的签收回执或收货凭证。
6.正常生产发料和成品出仓,必须是合格物料。不合格物料和产品发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流程,有审批手续。
7.所有销售发货,发货单据必须经由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发货专用章》方可办理出仓放行。如有需要发外磅量的物品,需由二人(经管仓管员和保安各一人或行政部门指定的其他人员)陪同办理并签字确认,并在确认数量后及时办理缴款、开单手续。
8.公司内部单位领用成品或非生产领料或超定额生产领料,需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后方可到相应仓区办理领用手续。
9.严禁用白条出仓或擅自从仓库借用物品。确需借用,需经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批准并约定归还日期(一般不超过三个工作日)。
四、货物堆码及库房管理
1. 仓库应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库存周转物品的类别、性状、特点等合理规划仓区、库位。按物品类别划分待检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并做好明显标识。
2. 所有货物均必须按仓区、库位分类别、品种、规格型号摆放整齐,小件物料上架定置摆放。堆码规整、整齐,同一货物仅保留一个包装尾数。收发作业后按上述要求及时整理。
3. 物料、产品状态标识和存卡记录清晰、准确且及时更新,摆放于对应货物当眼明显位置。
4. 仓库设施、用具、杂物如叉车、地台板、装载容器/铁筐、清洁工具等,在未使用时应整齐地摆放于规定位置,严禁占用通道或随意乱丢乱放。
5. 现场(包括办公场所及库房)整洁、干净,如有废纸等废弃物或发现较多灰尘时随时清理、清扫,符合7S管理要求。
6. 严格按“先进先出”原则发出货品。
五、安全防护
1. 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工程焊接等需事先报批且做好防范措施,专人专责管理。
2. 仓库必须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修护、补充;严禁堵塞消防通道、设施及器材。
3. 保证库房通风、干燥,做好防盗、防锈、防水、防潮、防虫、防尘等工作。
4.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对应进仓管理的易燃易爆物品应放置于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独立的库区。
5. 不得将物料、产品直接放置于地面。
6. 定期巡查保管物资的贮存质量,对超保质期物料及时报复检。
7. 未经许可,除经管仓库仓管员之外的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仓库。送货/提货人员需在仓管员的陪侍下进出仓库,搬运完毕,不得在仓库逗留。
8. 仓管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门窗及电源、水源是否开闭,确保仓库的安全。
六、单据、存卡及电脑数据处理管理
1. 单据管理
① 日常进出仓等单据应分单据类别、处理状态分别有序夹放;
② 需递送其他部门、人员的单据应按规定时间及时递送,不允许随意押单;
③ 每月一次将单据分类别按顺序进行装订,在单据封面、脊面做好标识,分类别、按时间有序地存放在相应的箱、柜内,并在箱、柜表面做好目录标识。
2. 存卡管理
① 存卡记录规范、及时(日清日结),书写工整清楚,有合法单据;
② 用完的存卡应分物品类别按月装订,参照单据管理要求归档保管;
③ 每年年底,应配合财务扎帐时间统一更换新的存卡。
3. 电脑数据处理
① 所有进出仓事务必须以电脑入单并打印电脑单据为完结(送货客户的还必须以客户签收并打印收货单证为完结);
② 当天的进出仓数据必须当天处理完毕。特殊情况(如下班后)需经物管经理批准并知会计划采购。
③ 暂未实施电脑管理的仓库,也应及时且日清日结地将收发情况登记入手工帐。
七、盘点及对帐
1. 仓库需根据经管物品重要程度及价值高低设定盘点频度,进行循环盘点。原则上要求所有库存物品每两月至少循环一次。
2. 物管中心应在财务部的组织下,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盘点。
3. 盘点后及时将实物数与电脑数核对。如有差异应查证原因并及时跟进处理。如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短少应第一时间通知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处理。如属盘盈或不可避免的亏损情形时,应呈报财务核准后作帐务调整。相关损失报总经理审批后处理。
4. 仓库应及时与供应商、客户进行对帐工作,包括:
① 成品发货对帐,由成品仓负责;
② 外协、外购收货对帐,由各分仓负责;
③ 外协发料及核销对帐,由外协核算员负责;
④ 客户供料及核销对帐,由客户供料核算员负责;
⑤ 对帐数据应以电脑记录为准(手工管理的仓库暂以手工帐为准)
⑥ 发现对帐差异,应及时查证原因并予以更正。如有损失或其他异常情况(如非正常超定额领发料)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
八、呆滞、不良品处理
1. 仓库应随时关注呆滞、不良物料和产品,至少每月定期填报一次;
2. 对重大质量事故或操作失误造成的呆滞、不良产品或物料,应随时填报处理;
3. 对已填报的呆滞、不良品应及时连续跟进直至处理完毕。
九、沟通协调及服务
1. 仓库及仓管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客户优先,生产为重。当服务对象违规操作或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应不卑不亢、以理服人。
2. 对工作中遇到问题、困难及矛盾应及时采取“沟通三步骤”进行良好沟通直至问题解决。
十、人员变动及移交
1. 仓管人员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事项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写明情况,双方签字,领导见证。
2. 应移交事项包括:
① 经管的货物;
② 单据、存卡、账本(必要时)及经管的文件、档案资料;
④ 办理离职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