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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提升企业形象,完善公司制度,进一步加强库房管理,维护库房良好的工作秩序,保障公司财产安全,杜绝安全隐患,促进访客管理规范化,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国海洋石油南海东部石油管理局惠州库房全体公司人员及所有访客的接待管理。
3.职责与权限
库房管理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监督所有非本库房人员的出入,对于没有库房人员陪同或许可的访客,库房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离开。
4.访客分类
4.1.定义:所有非本库房人员一律视为访客。
4.1.1.公司领导;
4.1.2.公司工程师;
4.1.3.公司大楼其他工作人员;
4.1.4.供应商;
4.1.5.作业工人;
4.1.6.外来维修人员;
4.2.以下人员严禁进入公司办公区:
4.2.1.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
4.2.2.不明身份、不告知身份、不进行登记的人员;
4.2.3.推销产品或收购废品的人员;
4.2.4.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
4.2.5.穿拖鞋、短裤等衣冠不整的人员。
5.工作细则
5.1.访客必须先填写《访客登记表》做好记录;
访客登记表.png
5.2.访客进入库房前由接待员讲解库房规则以及安全等注意事项;
5.3.访客必须认真听从讲解,了解常规应急措施,保障安全,必要时知道如何利用安全通道进行紧急撤离;
5.4.访客进入库房前必须佩带相应的PPE等劳保用品;
5.5.访客只有在库房人员陪同监督下方可进入库房;
5.6.访客只能在库房指定区域内活动,并听从库房人员的指挥,不得随意进入库房收货区、备货区、货架区、库等功能作业区域;
5.7.访客不得擅自查看办公室内任何文件,不得擅自使用电脑、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施;
5.8.访客不得擅自使用扳手、钳子、撬棍、吊带等作业工具,不得擅自使用叉车等其他作业设施;
5.9.访客不得随意取用仓库库存物资,否则一律视为盗窃,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10.访客在完成工作以后应立即离开库房,不得逗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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