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
本规定提供了整个生产过程中有关产品批号的管理办法,以确保产品具有可追溯性。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进货、过程及成品的批号管理。
3、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产品批号的归口管理。
3.2 采购部负责在采购合同/协议规定外协件、外购件和外购原材料的批号编制规则。
3.3 仓储物流部负责库存产品批号的编制和维护。
4、分类与编制
4.1批号的分类
产品批号分为进货批号、生产批号和成品批号三类。
4.2批号的编制方法
4.2.1产品批号统一采用员工工号+生产日期的年、月、日组成,月、日如果是一位数字时前面加零。例:如员工工号为120在2018年9月10日生产批次应为20180910-120。
4.2.2进货批号:同日同种进厂的产品,以送货凭证或仓库进货登记日期定为进货批号;批次由年、月、日组成。
4.2.3生产批号:凡在公司内经过加工的产品均应编制生产批号;以生产人员生产日期+工号为连续加工期间的某一日定为生产批号。
4.2.4成品批号:以最终装配或加工连续期内某一日定为最终产品批号。一个批号的批量应不超过一周时间的生产量;批次以生产人员生产日期+工号组成。
5、使用与管理
5.1批号的使用方法
5.1.1 进货批号由仓储物流部按4.2.2节所规定进行编号记录在进货送检单上。不同进货批号的产品要分开存放并标识。“领料单”、“入库单”、“质量反馈单”以及进货检验报告等记录文件上必须填写进货批号。
5.1.2 生产批号由车间安排专人按4.2.3节所规定进行编号。不同生产批号或不同进货批号的产品应分开存放并标识。“产品零部件标识卡”、“自检记录”及检验报告等记录文件必须同时填写进货批号和生产批号。
5.1.3 成品批号由车间专人负责按4.2.4节所规定进行编号。包装箱及记录文件上均应有批号标识。生产最终产品时车间须在有关记录文件上填写其零部件在入半成品仓库前最后一工位(序)的生产批号,或外购产品(不经公司加工的产品)的进货批号。
5.2生产批号管理
5.2.1 记录文件在车间、部门进行传递时应填写批号,否则各部门有权拒收无批号产品。
5.2.2 生产部负责定期检查生产批号和最终产品批号的执行情况。
5.2.3 仓储物流部负责定期检查外购件、外协件和外购材料的进货产品批号的执行情况。
…………
以上贴子内容已是全文,为方便使用,Word文档在下面附件中,请下载后阅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