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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滞就是不流动,呆滞物料的标准可谓说法各异,有的说超过3个月不流动就算呆滞,也有的说超过1年不流动才算呆滞。
总之,物料存量过多,耗用量极少,而库存周转率极低的物料就是呆滞物料。
1.目的
1.1.减少呆滞物料的产生。
1.2.推动本公司呆滞物料的处理,减少库存资金积压及管理压力。
1.3.规范呆滞物料控制与处理过程。制定合理的评审、奖罚机制,促进呆滞物料的处理力度。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公司呆滞物料的控制与处理,涉及仓储管理的全过程。
3.定义/术语及处理原则
3.1.呆料的定义:凡品质(型号、规格、材质、效能)不合标准,存储过久等, 现状已不适用,需专案处理,或因技术更改后,根据新产品开发、生产计划等情况综合判断,在后续不能按正常使用的库存物料;
3.2.滞料的定义:库存中没有需求的物料即可判断为滞料,包括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
3.3.呆滞料的定义:呆料与滞料合称为呆滞料;
3.4.避免呆滞料产生的原则;
3.4.1.设计部门在进行产品设计时,应首先使用已经正常采购的原材料,若必须使用新的原材料,则须经过采购、库房、生产及计划等部门的评审,也要尽量重复使用已经正常生产的半成品;
3.4.2.销售部门在接到新产品订单后,应积极与客户及设计部门沟通,向客户汇报新产品设计进展,并获得客户的最新变更意见,应在采购订单发出前,与客户敲定订单的产品最终状态。若下达采购订单后,客户仍然更改产品要求,则需要与客户协商补偿方法;
3.4.3.采购部门应根据计划提供的数据进行采购,若因市场波动需要提前备库存,需要经过计划及销售部门评审,避免盲目采购
3.5 .呆滞料处理原则;
3.5.1.以公司利益为本,且对合作供应商负责的原则;
3.5.2.不能因呆滞料处理造成新的呆滞料。所有处理方案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方案的可行性;如在处理过程中发现生产计划变动会对呆滞料处理造成影响的,则立即变更原定处理计划或停止实施;
3.5.3.所有呆滞料的消化必须是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使用。
3.5.4.对于所有呆滞物料,各部门均可向制造部生管课提出处理呆滞物料的提案;提案在进行评审并且通过后,即可对物料进行处理。
4.启用避免呆滞物料的系统
4.1.公司已经使用 U3ERP 进行物控管理,正常业务不会产生新的呆滞物料;
4.2.该系统在进行 MRP 计算时,首先消耗的是当前库存,在当前库存不能满足条件下,还会考虑在途供应、在制是否满足,只有这些方面都不满足时,才会下达新的计划;
4.3.在进行 MRP 计算的同时,对当前的库存、在途采购及在制品,自动给出“最新 MRP 确认需求”,而呆滞物料=库存数量-MRP 确认需求数量,将作为呆滞物料的处理依据
4.4.在出现客户订单变更,设计更改等异常情况,在系统数据修改后的首次 MRP 完成后,应即时查询系统的呆滞物料,及时进行处理。采购及生产部门也应根据
MRP 给出的“最新 MRP 确认数量”对在途采购及在制品进行评估,进行相应处理(如联系供应商减少采购)
5.呆滞物料处理流程
5.1.提取呆滞物料:
a).仓库负责人每月 5 号前,在 MRP 运行完成后即可提取呆滞物料清单(统计查询-库存-呆滞物料查询)
b).导出到 EXCEL,修改为如下格式
c).呆滞物料分发各个部门进行处理方案征集,在评审通过后以技术通知单的形式下发至各相关部门;
5.2.处理方案评审项目如下:
1)设计开发部负责评审方案的技术可行性,以及确定技术通知单的下发时间;
2)技术工艺部负责评审方案的现场装配使用情况,以及工艺通知单的下发时间;
3)采购部供应链管理课负责评审需发外返工物料(包含退、换物料) 的实施方案、回料时间、所需费用等;
4)财务部负责评审:
a)发外返工费用的确认;
b)报废与折价部分的金额确认;
5)制造部生管课负责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方案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方案完成时间及方案实施全过程的跟踪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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