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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分清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使低值易耗品库房管理工作程序化和规范化,实现库存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仅适用于低值易耗品库房的管理(图书除外),图书的管理按《资料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条 职责分工
(一)库房管理员(下称库管员)负责采购物品验收、入库(实时开具入库单)、日常管理、出库(实时登记并每周汇总)、库存盘点及与财务部进行账实核对等工作。
(二)库房账目管理员负责建账、入库及出库手续办理、监督盘点及与行政部进行账实核对等工作。
(三)采购员负责按计划和要求进行低值易耗品采购,按规定及时交验物品并办理入库手续等工作。
第四条 管理细则
(一)物品申购。库管员根据库存情况及员工提出的物品需求,及时填写《低值易耗品采购申请表》(附表1),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后交采购员。
(二)物品采购。采购员根据经审核批准的《低值易耗品采购申请表》及时进行物品采购,并及时办理入库及报账手续。
(三)入库
1.正常入库。物品与发票一并交验的,采购员将购入物品及发票交库管员,库管员严格核查实物数量、规格及型号与发票数据一致后,将发票交还于采购员并向采购员开具《低值易耗品入库单》(附表2)。同时,库管员将入库物品归入《低值易耗品账目清单》(附表3),建账备查。
2.实物入库。交验物品,发票滞后的,采购员将购入物品交库管员,库管员严格核查实物数量、规格、型号等数据后,将入库物品归入《低值易耗品账目清单》(需在该类物品备注栏注明“实物入库”字样),建账备查。
3.已办理实物入库的物品,待发票交验后,库管员按“正常入库”程序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删除《低值易耗品账目清单》备注栏“实物入库”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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