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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成品入库口,由管理人员对成品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成品的包装、数量、批号、规格等等。 当检查完成,确认无误后方可登记入库,然后放置到指定的位置。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有成品的仓储管理。
 
 一、目的:成品仓库是企业产、销物资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管理好与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为了确保成品入库的质量的数量不受损失,符合发货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成品的仓储管理。
 
 三、职责:
 1、本制度由经营部归口管理,供销科组织实施。
 2、供销科负责成品的仓储管理,满足交付服务需要。
 
 四、具体内容:
 1、在成品入仓:
 ①、为了加强成品入仓的验收管理,每班按批号定时进行产品包装重量抽查,并做好抽查记录,如发现重量不够或有漏包、湿包、污包等情况应向当班调度反映并及时处理。
 ②、成品仓仓管员(以下简称仓管员)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规定,入仓成品须分批号堆放,做好入仓日期、班别、品种、批号、质量等级和数量的登记,填写《产品入仓单》。
 ③、入仓的成品如有不合格品,应作好隔离工作,放置不合格品标识牌,及时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
 
 2、成品保管:
 ①、成品仓库要保持清洁,仓内铺设仓板或防潮干洁物。凡有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特别是化工材料、化肥及易燃物品等绝对禁止同时存放。
 ②、白砂糖和红糖须分开一定距离堆放,不得混叠或挨近一起。
 ③、成品入仓后要注意保持包装清洁,做好防潮、防火、防破损、防漏电、防盗窃等工作。
 ④、仓库内外的防火设施要完备,严禁携带火种进入仓库内,汽车不得开进仓库内装载成品,确保成品仓的安全。
 ⑤、湿度超过60%以上时,要进行封仓;湿度低于60%以下,室内温度高于30℃以上,要每个星期开仓1~2小时散热。
 ⑥、成品出厂应贯彻先入先出的原则。成品因存放时间过长,有变化的因素存在时,应重新化验,达到标准要求的方准出厂。
 ⑦、成品入仓后,如发现有漏仓、混仓、污仓及不足称等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返工处理,计量不足可采取补足或返工等措施。
 ⑧、成品糖的堆叠高度根据仓库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定,糖垛离墙间距应不少于一米。仓管员应督促叠包和搬运工注意堆叠整齐,保持成品包装袋清洁、美观。
 
 3、成品发货:
 ①、成品发货须凭经营部的《发货通知单》和代销余的《发货批条》发货,由仓库主管填写《托运单》和《放行条》,并依先进先出的原则发货。
 ②、成品装车出库时,仓管员应认真清点,不能出差错。
 4、做好交接班工作。交班仓管员与接班仓管员应一起清点库存成品,并在交接班簿上签字确认。
 
 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供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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