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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收货是仓库的第一关卡,必须仔细核对相关内容。
这其中涵盖信息标识的规范性、数量准确无误、包装符合规范以及单据规范等方面。
只有在第一步做好了,后续的管理工作才能够更加顺利地开展。
一.目的
对仓库收货作业进行规范,强化物质管理与控制,提升仓储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保证存货资产的安全,真实体现存货资产的结存以及管理状况,确保存货资产的精确性。
仓库来货数量清点与核对制度
二. 准则
1.相同产品的箱子,除了尾数箱之外,应保持箱内数量和标识的一致性;
2.物料标签上的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等信息需清晰明确,易于辨识;
3.送检入库单上的信息与实物信息必须完全一致。
三.收货清点方案
四.收料规定
1.全数验收产品入库标准:需确认实际物品的信息(包括名称、型号、颜色等)与送检入库单所记录的信息完全一致,同时核对数量是否无误。
1.1. 倘若产品的实物信息与单据信息不相符(主要包括:产品名称、型号、颜色等方面):
1.1.1. 如果质量部门未能在检验中发现这些差异,并错误地判断为合格而入库,那么应对负责该批次的质量检验人员处以每批50元的罚款。
1.1.2 仓库应立即拒绝接收此批货物,并立即向采购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车间反馈此信息。待相关方确认后,需重新开具送检入库单并进行报检入库流程。
1.2. 要是在清点时发现产品实际数量与单据数量存在差异:
1.2.1. 如果实际数量少于送检入库单上的数量,应按照实际数量接收货物。对于自制件,还需对生产单位的管理负责人处以每批20元的罚款。
1.2.2. 当实际数量多于送检入库单数量时:按照送检入库数量收货,自制件多余的部分仓库将予以拒收,或者由生产单位重新补开送检入库单之后才可以收货记账,同时对生产管理人员以20元/批的标准进行处罚。
2. 抽检产品收货规定:
抽检产品收货时,应遵循以下要求:
抽检比例应与“收货清点方案”中的规定相符。
必须核对产品的实际信息(名称、型号、颜色等)和数量是否与送检入库单上的信息一致。
2.1. 要是产品的实物信息与单据信息不相符(主要指产品名称、型号、颜色等方面),处理方式参照第1.1条执行。
2.2. 若整箱(框)实际包装数量与箱(框)上标识的数量不符:
2.2.1. 当实际数量少于送检入库数量时:
2.2.1.1. 对于外部协作提供的产品(包括电器部件),如果发现缺少物品,需要求供应商的送货人员签字确认,仓库按照最少的箱数量进行接收,任何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2.2.1.2. 对于自制产品:出现少装情况时,按照实际清点的数量入库,并且以20元/批的标准追究操作工的责任,以10元/批的标准追究车间主任的管理责任。
2.2.2 当实际数量超出送检入库数量时的处理时:
2.2.2.1 对于外协产品,应严格按照送检入库单上的数量进行收货,超出部分不予接受。
2.2.2.2 对于自制产品:
如果实际数量多于送检入库单上的数量,仓库应按实际清点的数量进行入库。
对于超出部分,将对操作工按每批20元进行责任追溯,并对车间主任按每批10元进行管理责任追溯。
3.称重产品收货要求:
3.1 袋装物料称重验收:
抽样比例:来料中随机抽取10%进行称重。
数量差异标准:平均数量差异需控制在2‰以内
3.1.1 符合标准:若平均数量差异不超过2‰,则按照送检入库单上的数量进行接收。
3.1.2若平均数量差异>2‰;
3.1.2.1 对于外协单位,要求供应商的送货人员对差异进行签名确认,并按照最小包装量进行收货,超出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3.1.2.2 对于自制单位,将按照实际包装量进行收货,并追溯操作工的责任,每批罚款20元;同时追溯车间主任的管理责任,每批罚款10元。
3.2 PCM板材称重验收,依据《物料短缺与缺失管理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管理考核措施:
1.仓库管理员在抽样检查物料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抽样,并在抽样的产品包装箱上粘贴“抽样检查标签”
2仓库管理员需每日向上级主管报告收货清点过程中遇到的任何异常情况,仓储部经理负责对这些异常情况进行单独的处罚通报。
3. 仓库每日需自行检查收货清点工作的执行情况,对于未按照本规定操作的仓库管理员,每次违规将被处以20元的内部罚款。
4. 公司稽查部门会不定期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稽查,未按本规定执行的处理如下:
4.1. 未对抽检物料张贴抽检标签的仓管员,将按20元/批进行考核。
4.2. 收货清点数量比例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仓管员,将按50元/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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