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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制度适用于判定为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全面管理。
1.目的:
为了规范仓库对于不良品的有效管理,及时有效处理不良品,指导操作人员规范操作不良品的出入库以及日常管理,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判定为不合格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
3.部门职责:
品质部:负责对不良品组织评审、判定,给出处置决定,并对返修的产品进行质量认可,不良品粘贴不良品标签;
制造部:负责对不良品的返修/工、拆解、测试,以及制造过程中不良品的初步判断、标识和隔离,以及退回仓库;
采购部:负责将不良品退回供应商或退回供应商返修;
仓储物流部:负责不良品的接收、保管及处理;
4.工作内容:
1.来料不良的管理:
1)品质判定为来料不良的,需要在《到货签收报检单》上“质量异常数量”一栏注明不良数量,库管员根据判定结果将不良品放置待检区的“退货区”存放;
2)账务员接到采购退货通知后按照《采购入库、退货管理制度》开具《采购退货单》并找对应的责任采购员签字确认,然后再通知库管员进行退货准备;
3)库管员按照《采购退货单》进行核实,然后退回供应商;
4)供应商换货的需要在替换合格产品后,再由库管员不良品退回给供应商;
5)来料不良须在2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如有特殊原因需要邮件申请说明情况由部门领导审批后,可视情况延长至5个工作日;
2.生产退料不良的管理: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品需要车间物料员填写《退料单》,提交部门主管、品质部审核确认后,与退库物料一并交给库管员;不良品必须粘贴不良品标签,注明不良原因及处理方式(报废或退回供应商),否则库管员有权拒收;
2)库管员审核《退料单》并清点退库不良品,按照处理方式,将判定为报废的物料按照材料性质、危险系数等分类存放置不良品仓内的“报废区”,将判定为退回供应商的放置于不良品区内的“退回供应商区”,登记不良品系统账并将退库信息传递
给账务员;
3)账务员处理ERP退料流程,将不良品入至不良品仓,同时登记不良品电子系统账备注名“报废”或“退回供应商”;
4)不良品需报废的按照《物资报废管理制度》进行报废处理,需退回供应商的按照《采购入库、退货管理制度》退回供应商;
3.客户退回不良的管理:
1)库管员接收到客户退回不良品后对其进行清点确认,放置于待检区的“客退待检区”并将收货信息反馈给账务员;
2)账务员确认退货流程并按照《客退返修品处理规范》和《销售出库、退货管理制度》进行报检操作;
3)经品质部门判定为报废的按照《物资报废管理制度》进行报废处理,账务员将不良品入至不良品仓,同时登记不良品电子系统账备注名“报废”;
4)判定为生产维修的按照《生产物料出入库管理制度》进行返修处理,账务员先将其入至不良品仓,再进行生产出入库操作;
5)判定为返供应商维修的,账务员先将其入至不良品仓,同时登记不良品电子系统账备注名“返供应商维修”;采购员与供应商沟通确认返修事宜后通知账务员,账务安排退货事宜,ERP中做其他出库单,类别“借用出库”并备注“*月*日返***供应商维修,采购员”,维修返回后,按正常产品入库进行报检,检验合格后如良品仓,ERP中做其他入库单,类别“归还入库”并备注“*月*日返***供应商维修归还,采购员”;
6)返供应商维修的需要自货物发出之日起30天内返回仓库,如不能按期返回的采购员需要邮件申请说明情况,由部门领导审批后可再延期10-20天,超期仍未归还的,将上报公司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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