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物料的仓储管理活动。要求成品仓库全体人员及相关协作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本规范要求,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共同维护仓库的高效、有序、安全运行,最终实现保障产品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和降低运营成本的综合目标。
1、目的
为了严格执行ISO9001-2008质量体系管理要求、确保仓储条件符合本公司质量要求,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规范。
2、范围
公司所有半成品的储存、整理及储存周期的管理。
3、职责
3.1业务部:负责送货单的打印、提供公司领导签字和送货单的分发。
3.2财务部:负责货款回收的跟进。
3.3PMC:负责成品出货的跟进。
3.4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包装和入库。
3.5货仓部:负责成品出货确认与交接。
3.6公司领导:负责成品送货单的审批和货款回收的确认。
3.7仓库管理员负责组织对物料的进出库进行整理登帐,按照指定区域整齐分类摆放,标识及周期检查的工作。
4、工作内容
4.1入库管理:
4.1.1所有物料入库需核对物料标签是否与实物相符,标签检验状态必须有检验合格标识,否则不予收料。
4.1.2所有的产品包装容器不得有破损或受潮现象,否则不予收料。
4.1.3收料必须对物料进行检查产品是否有混料或不同要求现象。
4.1.4分包数量以规范文件要求为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分包产品不予入库。
4.1.5不同产品不得放置同一区域,防止不同物料发生混淆。
4.1.6不需要上架的产品必须按指定区域进行存放,所有相重叠的产品的容器规格必须一致,防止不同型号混叠导致压损产品。
4.1.7点收后应对产品进行参照区域划分将物料整齐存入指定区域,更新库位看板并建帐。
4.2发料管理
4.2.1发料时应仔细确认出货单的标明的物料、顾客、数量及特殊要求,对有疑问的物料应进行确认,否则不得发料。
4.2.2核对单后应及时将出货单要求所需产品进行整理,并及时将产品交待发货区,由出货专员进行点收。
4.2.3在理货时发现超期物料进行发料前必须送交OQC重检,重检合格重新标识及分包后方可发料。
4.3标识管理
4.3.1所有仓库物料必须进行对应标识,分包产品将合格证放于包装袋内,外箱或外包装需粘贴相应标签或填写相应产品信息易于识别。
4.3.2货架区属弯针类产品摆放不得超过5层,贴板式焊接产品上架必须套盒后方可层叠堆放防止挤压变形,非货架区需叠放的必须进行限高,限高规定为:以地面垂直起量尺寸为1.5M,严禁超高叠放。
4.3.3 货架或区域必须有明确标识,以便于物料检索。
4.4数据管理
4.4.1所有进出库物料必须建立电脑台帐及手工明细帐,且每月必须进行盘存。
4.4.2在架所有物料必须配挂物料管制看板,并对产品收发状况进行登板记录。
4.4.3当日出入库状况需在次日早上8点前更新,并编制日报表递交至采购部及生产部查阅。
4.4.4每日应对库存状况与《安全库存标准》进行核对,若发现有物料低于最低库存,应填写《调度单》至
生产部组织进行生产增加库存,若库存状况严重高于安全库存最低标准,则立即向生产部做出停产建议,必要时
知会采购部。
4.5储存周期管理
4.5.1物料收料日期不一致的应进行分类摆放,防止不同日期产品发生混放,所有产品必须履行先进先出管理原则,严禁乱发。
4.5.2每月应对所有储存物料进行检查,以标签显示日期为准,对超过有效安全储存期的产品应立即知会品质部进行确认,开立退料单(退料单必须注明退料原因),退至进料检验待检区进行二次检验确认,重检合格后由品质部重新交送包装室进行包装,知会仓库对重检品进行相应识别,在出库时进行优先发料(悬挂先出标牌),对重检不合格产品由品质部进行红色不合格标签识别并参照不合格品管理规范进行处理。
4.5.3安全储存周期为:塑胶类:180天(6个月)、五金电镀类:3个月、成品类:3个月。
4.6安全储存环境管理
4.6.1安全储存环境标准:温度:10℃-40℃,相对湿度:20%-65%。
4.6.2仓库应配置除湿机或空调,使用温湿度表于每天上午8点及下午2点对仓库温湿度进行点检,并对点检状况进行记录,若超出安全储存环境标准,应由仓管员进行调节处置。
4.6.3点检中发现安全温度超出规定要求,必须采用通风、或开起空调进行降温,以确保产品出现龟裂或热变形。
4.6.4点检中发现相对湿度超出规定要求,必须采取除湿机或采用空调进行除湿,防止由于湿度过高导致产品出现腐蚀或水分进入。
5、责任划分
5.1、所有的送货单出公司后不得进行随意更改,如果发现有差异时应打电话回公司向仓库发货人员确认好后再是否进行更改,否则因改单而出现的损失,或责任由改单人全部承担承担。
5.2、成品仓出库时因标签与送货单不一致出到客户处,提货人和发货人均未发现,被客户投诉,导致退货或换货,而产生的运费均由出库人员、出货检验人员和提货人员共同承担总运费30%。各10%。
5.3、从仓库领出去直接包装需要出货,被客户投诉实物与标签和送货单不一致要退或换货时,所产生的费用则由包装人员、包装检验人员、出货检验人员共同承担总运费的40%的各13.4%。如果发现标签错误与实物或送货单不一致时,则由包装员、包装检验员、仓库出货人员、出货检验人员和提货人共同承担总运费40%的各8%。
5.4、如果是仓库直接包装出货出错,实物与标签和送货单不符,而导致客户投诉要退换货而产生的费用,则由仓库货人员、品质检验人员共同承担总运费30%的各15%。如果标签与送货单一致而实物不符,则由品质检验人员和仓库出货人员承担总运费30%的各15%。
成品仓库管理流程图:
以上贴子已是全文,若需要此文档,可在下方进行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