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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仓库人员学习参考,规范仓库物资统计工作,落实”全面、准确、及时” 要求,为企业决策提供可靠数据,特结合仓库场景制定本制度,确保与该文件统计、填报、报送规则衔接一致。
第一章 总则
1.1 仓库物资统计是企业物资管理体系的核心环节,是对仓库内物资入库、存储、出库、盘点等全流程活动的数量、质量、价值及流转状态进行系统性记录、核算与分析的专业管理工作,为企业物资库存管控、成本核算及生产经营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1.2 仓库物资统计需聚焦物资在仓库内的动态变化,既要精准反映物资数量的增减,也要关联物资质量状态(如合格、待检、不合格)、存储位置及流转效率,同时结合生产领用需求,分析库存合理性,避免积压或短缺。
1.3 仓库物资统计需采用标准化的统计方法与流程,依托仓库管理系统(WMS)或台账记录,对物资从入库验收、库内管理到出库核对的全环节数据进行实时采集、整理与校验,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
第二章 仓库物资统计任务
2.1 依据国家《统计法》及企业物资管理规定,建立仓库物资统计台账,精准记录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供应商、入库日期、存储位置、出库用途等关键信息,为企业成本核算、财务审计及经营分析提供可靠数据依据。
2.2 对仓库物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比物资入库计划与实际到库量、出库计划与实际领用量的差异,分析超计划入库、短缺入库或超量领用、延迟领用的原因,及时预警库存异常问题。
2.3 定期开展仓库物资盘点与统计分析,核算库存周转率、库存准确率、积压物资占比等指标,挖掘库存优化潜力,提出呆滞物资处理建议,提升仓库空间利用率与物资使用效率。
2.4 配合企业物资管理部门,按时报送仓库物资统计报表,确保数据与企业整体物资统计体系衔接一致,为集团层面物资统筹调度提供基层数据支持。
第三章 仓库物资统计报表制度
3.1 仓库物资统计报表是仓库物资管理的核心输出形式,采用 “自上而下统一规范、自下而上分层填报” 的模式,由企业物资管理部门明确报表格式、统计口径及报送要求,仓库作为基层填报单位,按规定完成数据采集与报表提交。
3.2 报表制定需结合仓库实际运营需求,兼顾数据完整性与实操性,既要覆盖物资核心信息,又要避免冗余统计;同时需符合企业财务、生产等部门的数据协同需求,确保报表数据可跨部门复用。
3.3 仓库物资统计报表需严格遵循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原则,严禁虚报(多报库存数量或价值)、瞒报(少报库存或缺货情况)、迟报(逾期提交报表)或漏报(遗漏关键物资数据),报表填报人及仓库负责人需对数据真实性签字确认。
3.4 报送时间与频次
•日报:每日上午 9:00 前,报送《仓库物资昨日出入库明细表》,记录前一日物资入库、出库的明细数据(含品名、规格、数量、关联单据号);
•周报:每周一上午 12:00 前,报送《仓库物资周库存汇总表》及《周出入库统计分析表》,汇总本周库存变动情况,分析重点物资流转趋势;
•月报:每月 5 日前,报送《仓库物资月收支存统计表》《呆滞物资统计表》及《库存准确率盘点报告》,全面反映月度库存总量、结构及管理成效;
•年报:每年 1 月 10 日前,报送《仓库物资年度收支存总表》《年度库存周转率分析报告》及《下年度库存优化建议》,为企业年度经营总结与次年计划制定提供依据。
第四章 仓库物资统计报表填报内容说明
4.1 报表类型与适用场景
仓库物资统计报表围绕 “库存动态、流转明细、管理成效” 三大维度设置,核心报表包括以下 4 类,各报表功能与适用场景如下表所示:
4.2 填报单位与统计范围
4.2.1 填报单位:仓库作为基层填报单位,由仓库统计员(或管理员)负责数据采集与报表填报,仓库负责人审核后,报送至企业物资管理部门;若企业设有多个仓库(如原料仓、成品仓、区域分仓),需按仓库分别填报,再由物资管理部门汇总。
4.2.2 统计范围:覆盖仓库内所有归属企业产权的物资,具体包括:
•生产用原材料、辅助材料、零部件;
•生产完工待入库或已入库的半成品、成品;
•维修用备品备件、工具器具;
•暂存于仓库的退货物资(需单独标注 “退货待处理” 状态);
•以下物资不纳入统计范围:
o代外部单位保管的物资(需单独建立 “代保管台账”,与自有物资区分);
o已办理出库手续但暂未提走的物资(视为 “已出库”,计入出库统计);
o验收不合格、已下达报废指令且未回库的物资。
4.3 统计指标定义与计量规则
4.3.1 数量指标:按物资自然属性采用实物单位计量
•固体物资(如钢材、水泥):按 “吨(t)”“千克(kg)”“件”“个” 计量;
•液体物资(如油料、化工试剂):按 “升(L)”“立方米(m³)” 计量;
•板材、管材:按 “平方米(㎡)”“米(m)” 计量;
•零散小件(如螺丝、垫片):按 “盒”“包”“套” 计量(需在报表备注中注明单盒 / 包数量)。
4.3.2 价值指标:以货币单位(元)计量,反映物资价值
•入库价值:按实际采购单价(含运费、税费)计算,退货回库物资按原出库价值计量;
•库存价值:期末库存价值 = 期末库存数量 × 加权平均单价(月度加权平均法:(期初库存总价值 + 本期入库总价值)/(期初库存总数量 + 本期入库总数量));
•出库价值:按 “先进先出法” 或 “加权平均法” 计算(企业需统一核算方法,且年度内不得变更)。
4.3.3 状态指标:标注物资当前管理状态
•库存状态:合格、待检、不合格、呆滞(超 3 个月未流转);
•存储位置:按仓库 “区域 - 货架 - 货位” 编码标注(如 “原料仓 - A 区 - 03 货架 - 05 货位”);
•流转状态:在库、待出库、待入库(已到库未验收)。
第五章 仓库物资统计方法
5.1 入库量统计:以 “验收合格入库” 为统计节点
5.1.1 入库量定义:指报告期内(日 / 周 / 月)仓库实际接收、经检验合格并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数量,需关联采购订单号或退货单号。
5.1.2 不计入入库量的情况:
•供应商已发货但尚未到达仓库的物资;
•物资已到库但未完成检验(处于 “待检” 状态);
•检验不合格、需退回供应商的物资;
•外部单位临时存放、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
5.1.3 统计流程:物资到库→检验员验收→合格后录入仓库管理系统(或填写《入库单》)→统计员核对系统数据与《入库单》→计入本期入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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