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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规范明确了原材料储存的环境控制要求及全周期防护措施,是仓储、物流及生产相关部门必须遵守的管理准则。 
 1. 目的
 为规范电池原材料在仓储及转运至生产车间的过程防护要求,确保物料完好、安全、准确地送达,防止混淆、污染、损坏及变质,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电池原材料(具体名录见附件)的仓储管理及从仓库至生产车间缓存间的转运作业。
 
 3.职责
 仓储物流部:负责原材料的入库验收、分区分类存放、环境监控、出库前包装检查、按要求进行转运及运输过程中的防护;负责维护和更新仓库环境监控记录。
 生产部:负责接收转运至车间的物料,核对物料信息及包装状态,并在缓存间按规定区分存放。
 质量部:负责监督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对存储环境、包装状态、标识合规性等进行抽查;负责处理因储存或转运不当导致的质量异常。
 EHS(环境、健康与安全)部:负责监督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如NMP、电解液)的储存与转运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提供必要的安全指导。
 
 4. 内容
 4.1 包装与搬运要求
 4.1.1原材料出库前必须检查包装是否完好,不能有破洞、划伤等包装不良现象,保证转运前及转运过程中包装的密封。
 4.1.2原材料出库时,包装必须在托盘上放置平稳,必要时应使用绳子固定等方式辅助。若有堆叠需求,则需要根据所运输的材料包装的堆叠层数相关要求确定堆叠层数,堆叠层数严禁超出包装限制的最大堆叠层数。
 
 4.2 环保与非环保物料管理
 4.2.1原材料储存放置时要对环保产品及非环保产品区分放置并标识,避免混料。
 4.2.2原材料出库时,需对环保产品及非环保产品进行区分并标识,在运输至车间过程中要专车分开运输,缓存间要区分拆解,避免出现混料。
 
 4.3 环境控制要求
 4.3.1易燃易爆原材料需要做好防护,保证运输过程中温度、湿度在存储要求范围内。
 4.3.2 仓储物流按照《电池原材料储存环境一栏表》执行电池原材料储存环境的要求,并对环境进行管控。
 4.3.3仓储物流部须对各类原材料的储存区域进行定期的温湿度监控,并保留完整的监控记录。监控频率不得低于每日一次。当环境参数超出附件2规定的范围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调整,并报告上级主管及质量部。
 
 4.4 异常处理流程
 4.4.1 在储存或转运过程中,若发现物料包装破损、受潮、标识不清、环境条件超标或疑似混料等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将物料隔离并标识“待处理”,同时上报班组长及质量部。由质量部牵头进行评估,确定物料是否可继续使用或需报废处理,并形成书面记录。
 
 5.附件
 5.1附件1-《电池原材料储运要求》
 
   
 5.2 附件2《电池原材料储存环境一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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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贴子只是内容提要,完整详细的内容在下面附件中,请下载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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